自贡网:盗窃他人财物后竟还敲诈勒索 自贡一男子获刑

【自贡网:盗窃他人财物后竟还敲诈勒索 自贡一男子获刑】

自贡网:盗窃他人财物后竟还敲诈勒索 自贡一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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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采访人员 缪静)4月14日 , 富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敲诈勒索案件 , 被告人胡某某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 , 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并处罚金四千元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9年9月27日凌晨 , 被告人胡某某在富顺县滨江路附近 , 发现被害人魏某某的轿车未锁门 , 便将车内的身份证、户口薄、购房合同、金手链、手表等物盗走 。 事后 , 胡某某通过微信添加魏某某为好友 , 以知道其家人信息相威胁 , 要求魏某某给付4000元钱才肯归还财物 。
胡某某索款未果后 , 出于报复心理又对魏某某的轿车引擎盖等喷洒白色油漆 。 当年10月6日凌晨 , 胡某某又将邹某停靠在路边未锁轿车内的苹果手机盗走 。
富顺法院认为 , 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使用威胁方法索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 考虑到胡某某敲诈勒索犯罪未遂 , 到案后如实供述事实 , 赔偿了被害人损失 , 且自愿认罪认罚 , 遂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 作出上述判决 。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 , 车辆停靠后要注意锁好门窗 , 不要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和重要证件 , 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