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排队购物摔成骨折 超市被判担责八成

中新网宜兴4月16日电 (采访人员 孙权 通讯员 杜鹏伟)日常生活中 , 超市推出的打折促销等活动往往吸引着不少人去排队抢购 , 然而人群拥挤往往伴随巨大安全隐患 , 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受伤事故 。 在江苏宜兴 , 年过七旬的程老太就因在超市排队购物摔成了骨折 。 事后 , 程老太将超市诉至法院 ,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 4月16日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这起经济纠纷的判决:超市因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 被判承担80%的责任 。
2018年3月27日 , 年过七旬的程老太和老伴来到家附近的超市购物 , 见超市门口排队的人较多 , 老伴便在外等候 , 并提醒程老太注意安全 。
超市开门后 , 大家一拥而进 , 程老太在这一过程中摔倒 。 事发后 , 程老太被现场工作人员送往当地医院救治 。
经医院诊治 , 程老太左肱骨近端骨折 , 共住院治疗20天 , 仅医疗费就花费3万余元 。出院后 , 程老太家人就损失问题多次与超市进行协商 , 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无奈之下 , 程老太于2019年5月诉至法院 , 要求超市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02520.94元 。 2019年7月 , 经司法鉴定 , 程老太所受伤害达到十级伤残 。
超市方面认为 , 通过查看监控录像 , 发现当时有一位提红色袋子的老太太与程老太发生碰擦 , 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
“事故发生时 , 我们的员工梁某就在现场 , 看到有顾客摔倒后 , 第一时间上前搀扶 。 综合事故起因和后续施救过程 , 我们不应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 ”超市方面称 , 仅同意按照20%责任比例对程老太进行赔偿 。
【老太排队购物摔成骨折 超市被判担责八成】法院审理后认为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 , 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本案中 , 超市对程老太有安全保障的义务 , 但超市在顾客拥挤的情形下 , 仅以口头提醒、提前开门的方式应对显然是不够的 。 事发时超市的监控录像显示 , 超市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拥挤 。 ”办案法官称 , 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 , 应当就程老太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
办案法官同时表示 , 程老太作为一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自身能够预测可能发生危险 , 仍将自己置于拥挤的人群之中 , 对自身遭受损害存在一定的过错 。
综合上述情况 , 法院酌定此次事故由超市承担80%的赔偿责任 , 程老太自负20%的责任 。 关于超市辩称的程老太摔伤系因受其他顾客拥挤碰撞所致 , 法院未从视频资料中发现有其他顾客故意推搡、碰撞程老太的行为 , 故不予采信 。
最终 , 法院判决超市赔偿程老太各项费用共计66897元 。 目前 , 超市已将赔偿款全部支付到位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