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通报案情!丹东警方处理10余起焚烧秸秆案

_原题是:通报案情!丹东警方处理10余起焚烧秸秆案
严打野外焚烧秸秆违法行为
丹东警方处理10余起焚烧秸秆案
为贯彻落实丹东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 , 东港市公安局在加大秸秆禁烧宣传的同时,依法坚决制止此类行为,并加以严厉打击 。仅4月10日当天 , 就依法打击处理多起此类案件 。

「秸秆」通报案情!丹东警方处理10余起焚烧秸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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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1、4月10日21时许 , 东港市前阳高速口附近有人在焚烧秸秆 , 民警赶赴现场后火情即被扑灭 , 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公安机关对炼荒人员王某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对其给予治安拘留8天的处罚 。
2、当日21时30分许 , 东港市前阳镇新安村十三组村民孙某在自家地中焚烧秸秆 , 民警赶赴现场后火情即被扑灭 , 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 公安机关在对其宣传教育的同时对炼荒人员孙某给予治安拘留6天的处罚 。
3、当日20时30分许 , 宫某和赵某在东港市前阳镇农民村6组自己承包的耕地上焚烧秸秆 , 民警赶赴现场后火情即被扑灭 , 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公安机关在对二人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 , 分别对炼荒人员宫某治安拘留6天、给予赵某(前期已经处罚过一次)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
4、当日22时30分许 , 田某明和田某礼在东港市前阳镇前阳村九组自家承包地焚烧秸秆 , 民警赶赴现场后火情即被扑灭 , 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 公安机关在宣传教育的同时已分别对炼荒人员田某明给予治安拘留6天、给予田某礼治安拘留6天的处罚 。
5、当日19时许 , 东港市局龙王庙派出所在辖区巡逻时发现 , 龙王庙镇马家堡村七组有人焚烧秸秆 。经查 , 违法行为人丁某东在明知《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通告》及《丹东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的情况下 , 仍抱侥幸心理焚烧秸秆 。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
6、当日16时许 , 违法嫌疑人刘某和在东港市黑沟镇其租用的地里焚烧秸秆 , 被民警巡逻发现后 , 刘某和主动将火扑灭 , 因情节轻微 , 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
7、当天 , 东港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在柞木四组 , 发现一处焚烧秸秆行为 , 并行政拘留1人 。东港市局黄土坎派出所在辖区发现一处焚烧秸秆行为 , 并行政拘留1人 。
8、 东港市公安局北井子派出所在辖区进行巡逻时 , 共发现两起小规模烧荒行为 , 巡逻民警及时制止 , 当事人当即表示不会继续烧荒并作出保证 。
9、 东港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发现一处焚烧秸秆行为 , 行政拘留2人 。

「秸秆」通报案情!丹东警方处理10余起焚烧秸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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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 10日 , 振兴公安分局汤池派出所接到举报 , 有人在汤池镇石岱村焚烧秸秆 , 民警到达现场后 , 立即扑灭火源 , 并锁定违法行为人于某 。经询问 , 于某对在石岱村五组土地里焚烧秸秆达40亩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依法给予于某行政拘留十日 , 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
11日8时许 , 振安公安分局九连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九连城镇套外村4组附近时 , 发现两处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 。经查 , 系村民姜某和李某分别在自家农田内焚烧秸秆和落叶垃圾 , 民警迅速制止其行为 , 并将秸秆堆的明火扑灭 。经询问 , 姜某、李某对在田地里焚烧秸秆和落叶垃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姜某、李某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警方提示: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秸秆」通报案情!丹东警方处理10余起焚烧秸秆案】1.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的烟尘污染环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分页标题
2.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引起火灾的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 还将受到刑事追究 。
3、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防火令 , 故意露天焚烧秸秆 ,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
采访人员|潘煜璇 编辑 | 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