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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口罩 。建德法院 供图【口罩:23万只“三无”口罩销往27省份 男子被判三年并处罚金】(抗击新冠肺炎)23万只“三无”口罩销往27省份 男子被判三年并处罚金
【口罩:23万只“三无”口罩销往27省份 男子被判三年并处罚金】中新网杭州3月31日电(郭其钰)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31日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销售“三无”劣质口罩案件 , 被告人曾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 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 责令退出违法所得93030元 。
曾某某是广东人 , 在建德经营一家家居用品电商企业 。 疫情发生后 , 曾某某发现某电商平台上口罩的搜索量突然上升 , 并得知新冠肺炎疫情在一些地区呈扩散、蔓延势头 , 想到2003年非典时自己在广州的经历 , 他“敏感”地预计 , 口罩的市场需求量肯定会非常巨大 , 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商机 。
1月23日至1月27日期间 , 曾某某在未核实产品产地、采购渠道、销售资质的情况下 , 以每只0.1-0.5元不等的价格分三批从线下不规范渠道购买到廉价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3万余只 。
同时 , 曾某某利用自己开家居用品网店的便利 , 直接或指使公司员工在两个电商平台上架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行售卖 , 宣传自己售卖的口罩具有防病菌、防病毒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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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建德法院 供图到货验收后 , 曾某某发现其购进的口罩做工粗糙、厚度薄且透光 , 部分口罩无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号、无厂家地址等信息 , 属于“三无”劣质产品 。 但他非但没有停止向客人发货 , 还私自制作合格证并粘贴在口罩包装上 , 以应付客户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 。
至1月31日 , 曾某某通过两个电商平台将口罩销往北京、福建、浙江、安徽等27个省份 , 销售金额近16万元 。 后电商平台发现客户对口罩质量及来源等问题的投诉较多 , 平台将托管的货款全部返还至客户账户 。
此外 , 2020年1月24日至2月12日期间 , 曾某某以具有防病毒功能的一次性口罩为宣传内容 , 在微信群中销售上述口罩 , 销售金额为9万余元 。
经抽样鉴定 , 曾某某所销售的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在27.8%至31.4%之间(技术要求:≥95%) , 不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质量标准(YY/T0969-2013) , 属于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曾某某在疫情期间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销售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 销售金额共计25万余元 , 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 依法应予以惩处 。 曾某某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庭审中均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予以从宽处罚 。 遂作出如上判决 。 (完)
北京联盟小编注意到【编辑:苑菁菁】
稿源:(中国新闻网)
【】网址:/a/2020/0331/010news246159.html
标题:口罩:23万只“三无”口罩销往27省份 男子被判三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