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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律师|佛山今年已有近10万人次遭遇犬伤 律师:须立法规范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佛山今年已有近10万人次遭遇犬伤 律师:须地方立法规范)
看狗狗可爱,逗弄时被抓伤、咬伤;路遇流浪狗,意外被追咬;遛狗未栓绳,扑咬路人......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截至11月底,佛山今年已有近10万人次遭遇犬伤。针对犬伤问题,佛山律师认为出台地方性养犬法规很有必要。而面对狂犬病的高病发率和高致死率,医生提醒,遭遇犬伤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就诊并打狂犬疫苗。
数据:犬伤近10万人次分页标题#e#
今年7月29日晚18时,高明尼教村一工地的门卫冯叔正在值班,突然就跑来了一只流浪的大狼狗。冯叔拿起一根铁棍,想把狗赶出工地,没想到狗突然跳起来,咬了冯叔的左手并咬出牙印。咬完后,大狼狗并不离开,反而继续要追咬。吓坏了的冯叔赶紧跑回房间里躲起来并关紧门窗,而大狼狗一直蹲守在门口。随后,有热心市民帮忙报警求助,最终民警将这条未栓绳且疑似狂犬病发的流浪狗远距离击毙。
据市疾病控制中心统计,截至11月21日,今年佛山犬伤暴露总数达96163人次。据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数量只是门诊数据,犬只伤人的实际数量可能更多,且近年增长较快。
法律:解决犬伤问题须地方立法
“犬伤的责任方是谁?如何赔偿?哪个部门来负责执行,应当要有一套规则来界定。”绿景社区的王先生认为,犬伤问题应该像车祸责任由交警部门判定一样,让专门的执法部门统一管理。在他看来,落实一犬一证十分必要,只有做好对事故的判定和处理,通过罚款等方式,加重对出门遛狗不拴绳,犬只伤人行为的处罚,才能对不文明养犬的主人形成威慑力,减少出现犬伤问题的可能。分页标题#e#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蔺存宝律师分析表示,要解决犬伤问题,出台有关养犬的法律法规很有必要,可以让各个职能部门有法可依,并保障非养犬人的权利。针对犬伤的分责,蔺存宝称目前主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在法律上叫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即饲养的动物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那么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若存在被咬人对损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则要减轻侵权一方责任。
蔺存宝介绍,像咬伤冯伯的流浪狗属于无主动物,则难以确定赔偿责任主体。他建议用地方性立法来规范养犬行为,如要求养犬登记,像国外给犬只植入芯片,通过芯片就能有效追踪养犬人,减少或杜绝发生流浪狗伤人而无法确认赔偿主体的情况。
提醒:第一时间就诊打疫苗
家住丽日豪庭的小陈,有过被狗抓破皮的经历,当时因养犬人称该条狗是家养犬,她刚开始觉得没必要去打针。“我家也养宠物,因为是从小养到大,如果被自家弄伤就不觉得很严重。”后来听说了狂犬病的高病发率,她立即赶往医院消毒伤口并接种狂犬疫苗在,并在一段时间内不敢碰宠物狗。分页标题#e#
据了解,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一旦发病,死亡率几乎是100%。“被狗咬了,一定要第一时间用肥皂水冲洗伤口,在急诊科,我们都会冲洗15-20分钟,要保证病毒还没有进到体内就冲洗掉。”禅城区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刘成杰介绍,犬伤处理需视伤口情况而定,如果皮肤没有破损,对皮肤没有影响,则只需冲洗,无需接种狂犬疫苗。如果皮肤破损,一定要及时到医院冲洗、消毒,并接种狂犬疫苗。如果情况严重者,还需注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像小陈对家养犬较放心的情况,刘成杰表示,狗可能有携带病毒但并未发病的情况,因此无法确认家养犬是否携带病毒,如果出现皮肤损伤仍需打狂犬疫苗。
目前,根据医院不同,狂犬疫苗有的分三次打,有的则分四次打。刘成杰解释道,主要区别在于首次的接种针数。以禅城区中心医院的“2-1-1”四针法接种程序为例,在首次接种时打两针,达到强化第一周抗病毒效率的效果,而第三针则在首次接种后的第7天注射,第四针在首次接种后的第21天注射。
“打疫苗后要忌口,不能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也不能够剧烈运动。”刘成杰表示,一般在接种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会出现红肿、疼痛、发痒,或者轻度发热、无力、头痛、眩晕、关节痛等全身性反应。分页标题#e#
消息来源|佛山在线
来源:( 佛山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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