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最新!疫情防控期间武汉人社政策( 八 )



按关键词阅读:

3、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各类现金报销业务 , 能否延后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医疗费用报销时限 。 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现金垫付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 , 可在疫情解除后办理报销 , 因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 , 不受办理时限的限制 , 待遇标准等不受影响 。

4、疫情防控期间能正常办理门诊重症申报吗?

答:疫情防控期间暂缓受理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申报 , 随时根据市医保中心意见再作调整 。

四、劳动关系类

1、外地职工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未能回家 , 按何地休假时间休假?

答: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 经国务院批准 ,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 阻断疫情传播 ,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湖北省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 , 2月14日起正常上班 。

2、因疫情原因不能到岗 ,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号) , 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规定 。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 , 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 在此期间 , 劳动合同到期的 , 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稿源:(武汉市长专线)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ttkd11880.html

标题:最新!疫情防控期间武汉人社政策( 八 )


上一篇:陆军军医大学医疗队10名队员火线入党

下一篇:武汉金银潭医院:一场突然停止的采访


人文

明年1月6日起支付机构APP可缴税

阅读(22)

今后 , 个人将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这样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缴纳税款 , 但是税款必须从APP绑定的银行卡扣划 , 不能直接用“零钱”“余额”缴税款 。 2019年12月6日 , 《国库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