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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防控期间武汉人社政策(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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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分工伤协议医院被确定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 , 无法接诊普通病人 , 工伤职工需要就医怎么办?

答:春节休假前 , 相关部门已集中处理此类人员后续治疗的转院问题 , 如武汉市第九医院定点治疗的工伤人员转至华润武钢总医院;武汉市第五医院转至汉阳医院;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转至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武昌医院转至武汉市第三医院;武汉市第七医院转至武汉市第三医院 。 已转移就医信息的工伤人员无需到社保处办理手续 , 直接到转院后的定点医院就诊即可 。 工伤人员因疫情原因不能在定点医院就医的 , 治疗工伤的费用可现金垫付后申请报销 。

三、医疗及生育保险类

1、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入院治疗有哪些医疗保障?

答:根据省医疗保障局通知精神 , 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实行特殊医保报销政策 。 对新型冠状病毒抢救治疗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 不在现有医保目录范围内的 , 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 按乙类报销;在医保目录支付范围内的 , 取消限制使用范围 。 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 , 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和转诊支付比例调减等规定 , 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 另据武汉市卫健委消息 , 确诊病人除医保报销外 , 医疗费全由政府兜底 。

2、因疫情原因中断医保缴费 , 是否会影响医保待遇?

答:医保部门保障疫情期间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 参保人员因疫情原因中断缴费的 , 补缴后可按规定享受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 。 中断缴费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 参保人员承诺补缴费用 , 核实情况后予以开通医保待遇即时结算资格 , 并督促参保人员按规定完成补缴;疫情防控期间现金垫付费用的 , 按规定完成补缴后 , 可按规定报销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费用 。


稿源:(武汉市长专线)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ttkd11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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