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及解读( 二 )



按关键词阅读:

1.病例发现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 , 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 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 , 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 , 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 , 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 , 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 , 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

2.病例报告 。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 , 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 , 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 , 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 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 负责病例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要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诊断类型、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订正 。

(三)流行病学调查 。 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 , 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二版)》(见附件2)进行调查 。

(四)标本采集与检测 。 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 , 通知县(区)级疾控机构尽快将标本送至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检测(见附件4) 。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如咽拭子、鼻拭子等)、下呼吸道标本(如深咳痰液、呼吸道吸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等)、抗凝血和血清标本等 。 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发病后第3~4周的恢复期血清 。

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 , 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


稿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ttkd11008.html

标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及解读( 二 )


上一篇:【新春走基层】脱贫致富后的幸福全家福

下一篇:【健康幸福过大年】咳嗽、发烧扛一扛?国家卫生健康委告诉你正确做法


人文

明年1月6日起支付机构APP可缴税

阅读(22)

今后 , 个人将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这样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缴纳税款 , 但是税款必须从APP绑定的银行卡扣划 , 不能直接用“零钱”“余额”缴税款 。 2019年12月6日 , 《国库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