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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盗窃三次判刑,这次又进别墅行窃 ,这个“累犯”小偷被判1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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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17日讯(采访人员夏晶 实习生陈宇君)惯偷李某潜入别墅 , 盗窃贵重手表、现金3万元以及部分首饰 。 案发后 , 警方通过监控很快锁定嫌犯为惯偷李某等人 , 并将其抓获 。 就在今年本月 , 黄陂法院宣判 , 李某获刑11年 , 并处罚金10万元 。

2016年1月2日 , 黄陂盘龙派出所接孙先生报警 , 称位于盘龙城别墅家中财物被盗 。 孙先生称 , 被盗物品有价值约110万元手表一块、约10万元手表一块以及一对价值2万元的钻戒 , 现金3万余元 , 涉案总价值130万元左右 。

案发后 , 民警调阅相关视频发现 , 1月2日凌晨2时10分 , 2名可疑的男子翻越院墙进入孙先生院中 , 大约半小时后 , 两人逃离现场 。 民警很快抓获李某以及同伙 。 据悉 , 李某及其同伙将两块手表卖到广东一家商铺 , 共获利9万多元 。

李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1月10日被广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又因犯盗窃罪 , 于2011年7月被湖北省安陆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 2015年7月4日刑满释放;再因犯盗窃罪 , 于2017年12月被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2019年7月15日刑满释放 。

虽然报案人孙先生声称自己被盗的手表价值百万 , 不过因为其为订制款 , 鉴定为 , 李某等人盗窃的一块“昆仑桥”手表价值30万 , 一块“欧米伽”手表价值55860元 , 一块“阿玛尼”手表价值3200元 , 价值人民币50元的手链一条、价值人民币14000元的钻石戒指一对以及现金15000余元 。 如此 , 法院认为 , 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 , 已经构成盗窃罪 , 数额巨大且是累犯 , 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 被告李某犯盗窃罪 , 判处有期徒刑11年 , 并处以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李某的援助律师、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律师石教权认为 , 本案之所以判决李某11年有期徒刑这么重的刑罚 , 是因为李某之前有三次盗窃前科且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 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其行为构成累犯 。


稿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ttkd10502.html

标题:曾因盗窃三次判刑,这次又进别墅行窃 ,这个“累犯”小偷被判1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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