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年2月集中出让4宗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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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徐强)12月30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4宗住宅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称,深圳将于2018年2月1日集中出让4宗住宅用地,其中三宗(两宗位于龙岗、一宗位于坪山)为纯租赁用地,1宗(位于坪山区)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





根据出让规定,4宗住宅用地均采用“单限双竞”的方式挂牌出让。“单限”是指限地价,在评估地价基础上确定出让底价,竞地价时溢价率达到30%即为最高限制地价。“双竞”是指竞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总居住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移交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在产权要求上,此次用于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的3宗用地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限内自持,所谓“自持”是指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此次集中出让住宅用地是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采取的实际举措,目的是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平抑地价,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2017年11月10日,我市曾出让了龙华区一宗70年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用地。该宗地采用“单限双竞”方式挂牌出让,最终由深圳市安居集团竞得。据了解,今年我市推出住宅用地约合7.3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合3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