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后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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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这可能就是中国人的观念和性格,喜欢替古人担忧。70年后,产权咋办?70年后是个啥样子,谁知道?想想70年前,日本鬼子刚投降,祖国大地百废待兴,人民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70年后房子归谁

这里所说的不一样,应该是多方面的不一样。一个是产权本身的确定性,另一个就是人们对产权的态度和认识,都会与现在我们的想法不一样。主要的是,现在的我们,70年以后,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自己咋回事了。当然,这些都不能否认,关于产权的重要性。关于70年产权的来龙去脉,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为什么是70年?为什么不是71年?也不是69年?这里不做阐述。其实,这个倒还真的不是就没有不是70年产权的房子,除了我们知道的50年工业产权之外,还有40年商业产权,也有部分地区存在30年、25年住宅产权的房屋。这些短期产权的房屋,大部分陆续到期了,但是,什么动静也没有。政府并没有因为土地产权到期,而对房屋产权采取什么动作,这就是一个基本事实。

有人说,我们平常所谓的“买房”,其实只是在支付70年的房屋租金而已,我们根本无法“买断”任何一间房屋,这个观点是不对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物权法》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还有两种方式,被业内专家设计出来:一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二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目前的房屋使用年限,还有很少能坚持到70年,按照住宅设计周期也不过50年,《物权法》也明确规定,70年产权房到期后,自动续期。这里说的自动,是不是说免费自动续期?还是按照上述方式解决?或者是,那时产权感念就已经不是今天这么敏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