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生日”涉嫌违反慈善法 捐款者可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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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一款名叫“同一天生日”的网络筹款活动在微信朋友圈热转。用户只要在“分贝筹”平台输入生日,就会匹配一名相同生日的贫困儿童,直接通过微信为其捐赠1元钱。
不到两天时间,该活动募集到捐款近300万元。然而,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在该活动的募捐页面上,有的孩子头像照片相同,却以不同名字出现在不同页面,并显示不同的生日。
例如,11月24日出生的“贵碧”和1月3日出生的“阿碧”是同一人;5月5日出生的“阿豪”与12月26日出生的“小豪”照片也一模一样。甚至还有一名女童“小丹”,出生日期标记为2009年2月29日,而这一天根本不存在。这种“一人分饰两角”“出生日期不存在”的问题,总计有6处。
“孩子的信息是否真实”“是否真的贫困户”“善款最终进了谁的钱包”“募捐主体是否有募捐资质”……随着事件的发酵,一连串质疑声接踵而至。
“当时我的第一感觉是‘被骗了’。”家住深圳福田区的潇潇参与“同一天生日”筹款活动。发现活动存在问题后,她既难过又愤怒,马上删除朋友圈的分享。“1元钱虽然不多,但想到自己的善良被人利用,感觉真不好。”
“同一天生日”由深圳市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联合“分贝筹”共同发起。其中,爱佑未来基金会是深圳的一家公募基金会,而“分贝筹”则是北京零分贝科技有限公司与爱佑未来基金会合作推出的微信公号。
面对网友的质疑,爱佑未来基金会在其微博回应,12月22日,“分贝筹”工作人员为了测试效果,将“同一天生日”提前转发到朋友圈,由于粗心大意,未及时进行删除导致外传。“这完全是我们的问题所导致的低级错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脱。”
“分贝筹”则回应,该平台上所有的受助学生都来自“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活动所得善款也将进入爱佑未来基金会账户,并统一发放给受助学生,资助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每人每月100元,高中阶段的贫困孩子每人每月200元。
到底是慈善还是诈捐?12月24日,深圳市民政局宣布,对“同一天生日”展开调查,并于12月26日宣布,对活动发起方——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进行立案调查。
《慈善法》规定,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不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与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分贝筹’并没有网络募捐资格。”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褚蓥表示,2016年,民政部指定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但“分贝筹”并不在其中。“‘分贝筹’的运营主体是是北京零分贝科技有限公司,既不是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平台,也不属于具备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
根据《慈善法》,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公开募捐,民政部门可责令退还违法募集财产,并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该活动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诈骗,主办方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广东省瀚宇律师事务所徐妍表示。
“如果不涉嫌违法,我们也不会立案。通过前期调查,已初步确定‘同一天生日’涉嫌违反慈善法。”深圳市民政局党委委员、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凌冲表示,“同一天生日”是一个网络募捐活动,但“分贝筹”并不是民政部指定的有募捐资格的网络平台。这明显违反慈善法相关规定。“我们将根据最终的调查结果,对相关各方进行处理。”
12月28日,爱佑未来基金会发布最新回应。对筹款项目存有疑虑的捐赠人,该基金会将安排专门的工作组为其退款。“未退回的剩余善款,承诺在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监督下,全程透明公开,执行好救助项目。”
////////本文“同一天生日”涉嫌违反慈善法 捐款者可申请退款。由网友'[loubushang]'投稿/////////- 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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