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抽查电动平衡车产品 不合格发现率超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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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广州12月27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岳志轩)记者从广东省质监局获悉,日前,该局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两类产品组织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以问题为导向,促产品质量提升。经检验,电动自行车的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2%;电动平衡车的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6.7%。





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产品多涉安全隐患





广东省质监局透露,此次通过从生产企业抽样的方式,共抽查了77家企业生产的83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经检验,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





而从近几年抽查结果来看,2015、2016、2017年电动自行车省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分别为5%、7.3%、7.2%,结果表明该产品不合格现象依然存在,需要持续监管。





从不合格项目来看,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质量(重量)、脚蹬间隙和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6个项目,其中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脚蹬间隙等项目在近三年抽查中均发现不合格。





电动平衡车发现8批次不合格





通过对生产企业抽样,共抽查了2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电动平衡车产品,经检验,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亟待提高。





广东电动平衡车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深圳市、东莞市等区域,尤其是深圳市,集中了85%以上的电动平衡车生产企业,是电动平衡车主要生产基地。





从不合格项目来看,此次抽查共抽查了30批次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符合DB 44/T 1884-2016《电动两轮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不合格项目包括:爬坡能力、驻坡能力、盐水浸泡和阻燃等4个项目。这些项目不合格表明电动平衡车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爬坡或驻坡过程中断电摔人的风险,盐水环境下着火、爆炸、漏液的风险及起火发生后未能有效阻止火势蔓延的风险,这类不合格的产品容易给消费者带来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对电动车监督抽查所发现问题,广东省质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依法进行后处理;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同时,向社会全面发布抽查结果,组织有关专家媒体进行解读,引导群众合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