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有富豪“干爹” 女子诈骗三人41万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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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有富豪“干爹”女子诈骗三人41万元





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唐晓燕





51岁的浙江籍女子厉某谎称自己在海外的“干爹”有过亿元的资产,“干爹”去世后,给自己留下了3000万元的遗产,但遗产要解冻,需要支付费用为由,获得三名受害人信任,诈骗三人共计41万多元。12月25日,桂林市秀峰区法院以厉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她有期徒刑九年。





谎称海外“干爹”留下巨额遗产





厉某曾因犯使用假币罪、诈骗罪,于2010年3月被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刑满释放后,她来到桂林暂住。





2016年4月,厉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关某,于是向关某吹嘘自己有一个拥有巨额资产的加拿大华侨“干爹”,还说“干爹”在广西多地有四家企业,投资金额超过4.2亿元,仅银行存款就有1亿元。关某相信了,说自己有个项目需要投资600万元,邀请厉某参与。





厉某用自己的两部手机互发短信,内容是她的银行账户收到了700万元。随后,她向关某出示信息,说这700万元是“干爹”给的。紧接着,她又骗关某,称“干爹”2016年5月13日去世了,但她可以从“干爹”的遗产中分到3000万元钱,等她拿到遗产就投资关某的项目,并给关某150万元的好处费。





随后,厉某以其“干爹”的遗产被银行冻结需要解冻、银行等部门审计遗产需要打点等为名,骗取关某共计16.01万元。在案发前,厉某归还了2.7万元。





步步设局又骗两人





2016年7月,经关某介绍,厉某先后与唐某和李某相识。厉某用相似手段,分别从唐某、李某处骗到了7.39万元和20.4万元。





三人发现被骗后报案。2016年12月16日,厉某在桂林市秀峰区翊武路被公安人员抓获。2017年9月28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以厉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向桂林市秀峰区法院提起公诉。





秀峰法院审理后认为,厉某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以被告人厉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她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其退赔三名被害人损失共计4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