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两级法院严惩“欠薪”犯罪 三年入刑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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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摄影:罗伟雄)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林丽丽 通讯员 穆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三年广州地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悉,2015年至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11件,依法判处被告人116人,涉及受害人4880人,涉案应付劳动报酬金额超三千万元。





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赵俊介绍,近三年广州法院审结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97件102人,拘役的8件8人,适用缓刑的31件33人,单处罚金的2件2人,检察院撤诉的4件4人。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严惩不是目的,最主要的是修复紧张的劳资关系,鼓励被告人改过,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在该类案件审理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该缓就缓。





赵俊表示,近年来,广州法院持民生导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完善工作措施,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法律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在客观方面必须符合三个必备要件,一是采取转移财产、逃匿等恶意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二是恶意欠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三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