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下达30亿元社会救助金 困难群众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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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12月27日电(记者赵久龙)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26日联合下达2018年社会救助资金30.31亿元。同时,困难群众看病,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改革,由定点医疗机构减免住院押金,“一站式”结算平台即时结算,困难群众只需支付自负部分医疗费用。





江苏多举措织牢社会保障网,此次下达的30.31亿元社会救助资金包括城乡低保资金22.4亿元、医疗救助金2.4亿元、临时救助资金1亿元、救灾资金0.38亿元、特困供养1亿元、孤儿生活保障0.36亿元、流浪乞讨人员管理0.87亿元和“两节”慰问资金1.9亿元。





江苏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安排好困难群众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生活保障和走访慰问,严格落实救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江苏省民政厅出台新政,促进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当地户籍临时救助对象中大重病患者将被列入省定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大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