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案高发占其中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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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芬棉中国证监会今日通报4宗行政处罚案,其中竟有3宗为内幕交易案,1宗为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





在此3宗内幕交易案中,第1宗为3人内幕交易“新华龙”股票案。据查,秦某婧系锦州新华龙钼业公司(简称新华龙)拟进行资产重组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杨延旗系秦某婧弟媳,与秦某婧母亲同住,且与秦某婧之间有大额资金往来。杨延旗作为与知悉内幕信息的秦某婧有密切关系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使用“张某霞”账户买入“新华龙”71.14万股,获利约50.3万元。王更系秦某婧表妹,二人关系密切,长期频繁电话联系,有大额资金往来。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更与秦某婧存在通话联络,王更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及“王某男”账户买入“新华龙”约53.76万股,获利约104.2万元。杨杰系王更的嫂子,二人均承认王更告知了杨杰关于新华龙拟进行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杰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新华龙”2.77万股,获利约5.7万元。辽宁证监局决定没收杨延旗违法所得约50.3万元,并处以约三倍约150.9万元罚款;没收王更违法所得约104.2万元,并处以约312.7万元罚款;没收杨杰违法所得约5.7万元,并处以约17.2万元罚款。





第2宗朱烨梅内幕交易“江海股份”案。证监会称,朱烨梅系南通江海电容器公司(简称江海股份)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朱烨梅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江海股份”28.34万股,账面盈利约16.6万元。江苏证监局决定没收朱烨梅违法所得约16.6万元,并处以约33.2万元罚款。





第3宗是曹良继内幕交易“同达创业”案。证监会查证,曹良继系信达投资公司转让上海同达创业投资公司(简称同达创业)股份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曹良继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同达创业”1800股,获利约3.3万元。黑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曹良继违法所得约3.3万元,并处以约6.6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同时通报了1宗私募基金违法案。武汉华中汇富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管理的“武汉华中汇富聚银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5只基金,未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通过与10名投资者签订《回购协议书》约定投资年化收益率的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未对多名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被湖北证监局决定责令改正、警告,并被处以4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两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