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 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全文821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钟
(此阅读时间不包括天赋异禀、一目十行的同学)
今天,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
该来的终于来了:
附件:
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表
(图片可放大查看)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调整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六、上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国家发改委
每周福利——找茬送红包
规则:如若微信文章出现错误(包括不限于错别字、收益计算错误),您可以在文章底部留言指正,一处错误扣小编五元,并以红包形式将罚金发放给最早指出错误的粉丝;
福利发放周期:每周二统计并发放福利。
快快参与吧~
各位如果有更好的资料想分享给大家可以发送至投稿邮箱:wakingsun@163.com,
您也添加伏妹微信号:wakingsun 进行投稿、爆料、投诉、勾搭~
你屋顶怎么还闲着,快给父母安装一套光伏电站,补贴领起来!现在就关注“光伏能源圈”回复“安装”,告诉你怎么安装!
回复以下关键词查看相应文章
科普 | 干货 | 补贴 | 政策 | 发电量 | 光伏养老 | 扶贫必备 | 上网电价
- 人民日报评论员: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
- 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亮点活动抢“鲜”看
- 【央广时评】网络安全是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关键
- 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列车“安安号”今日启动
- 2018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剧透:10部门4亮点3个"最"
- 马丁·雅克:中国有效地激励了其他新兴国家探索适合本国国情
- 国家统计局:我国CPI有条件保持温和上涨趋势
- 牢牢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九个坚持”
- 超强台风“山竹”来袭 国家防总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 中科院国家高端智库论坛举办 解读中国经济发展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