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男子在乐清吃个夜宵,竟被打成“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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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一场夜宵中,来温州乐清打工的潘某被陌生人殴打致重伤二级,导致智力缺损,失去工作能力。这么恶性的案件,为何两年后还有证人主动作证,并且前后证言明显有差异?
受害者家属等了三年,才等来案件的的公正判决。日前,乐清市检察院办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害者家属将一面绣着“公正执法解民忧,清正廉洁堪一流”的锦旗连同一封感谢信送到该院一名检察官手中。
约朋友吃夜宵,无缘无故被人打成重伤
潘某今年38岁,是江西婺源人。两年前来到温州乐清务工。
2015年6月18日这一天,成了潘某和他家人的噩梦。当晚,他和朋友在某排档吃夜宵时,无故遭到陌生男子邢某和刘某的挑衅和暴打。
经医生诊断,潘某被打后颅脑损伤严重,导致轻度智力缺损,被公安机关鉴定为重伤二级。此外,经过精神鉴定,潘某的智商仅达到儿童水平,生活起居皆需家人照顾,只能回老家与母亲相依为命。
然而,直到去年底和今年初,涉案的刘某和邢某才投案,且刘某很快就被取保候审。
“如此恶劣的行径,为何刘某被取保候审,并且没有支付相应的赔偿?”今年5月,潘某的哥哥向乐清市检察院经办此案的检察官写去求助信。
为什么两年前的证言与现在差异明显?
调查过程中,经办检察官很快发现了两大问题,首先,涉案的刘某并不认罪,其次,案卷中刘某与潘某的调解书及谅解书是否真实也存在疑问。
在案发后,刘某曾出具一份调解书,自称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潘某10万元赔偿款,潘某自愿放弃追究刘某的一切法律责任。
然而,据潘某的哥哥反映,潘某并未收到调解书中所说的10万元赔偿款,并且在签署调解书及谅解书时,潘某的智力已不正常。
为查明案件相关情况,检察官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现有证据基本证实刘某将潘某殴打致伤,在退查时,检察官一并建议侦查机关对刘某改变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7月28日,经乐清市检察院批准,刘某被依法逮捕。
就在刘某被取保候审期间,突然出现了新的证人,说没有看到刘某动手打人,原有的一名证人也改变了证词,由此削弱了原本对刘某定罪的证据力度。
“对所有证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原来的一名证人在案发两年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作证,证言与其在案发第二天所作证言多处关键点不一致,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经办检察官称,另外两名新的证人也是案发两年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作证,但这两名证人对案情描述存在矛盾。且这三名证人均在主动作证前后与刘某有过多次通话,难以排除证人存在作伪证的嫌疑。
检察官认为这几份新的证人证言不符合证据三性,不予采信。此外,对双方的经济往来调查,没有取得潘某获得10万元赔偿款的相应证据。
11月6日,乐清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及邢某提起了公诉。
检察官全力惩治嫌疑人,为受害者争取补偿
就在依法调查的同时,检察官得知潘某家庭经济困难,其受伤后也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所以希望能为潘某在经济上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方面,检察官经过多轮调解,刘某和邢某依据偿还能力,最终共赔偿了潘某12万余元;另一方面,潘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检察官在案件起诉后,为潘某申请到了3万元的救助金。
今年11月24日,乐清市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被告人刘某和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得知判决结果后,潘某的亲属们流下热泪,前不久,他们给经办检察官送去锦旗和一封信,以示感谢。
来源: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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