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西安又肃清50家违规房产经纪机构(名单如下)
小编温馨提示:前方高能,《通告:西安又肃清50家违规房产经纪机构(名单如下)》需要您认真观看! 正文开始: 房产中介成立之初的目的就是为大家、买房、租房提供便捷的服务,不过随着中介市场的扩大,不少良莠不齐、好坏不一的中介也扰乱市场秩序,使得一些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为了规范市场秩序,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相关的制度,最近西安市先后爆出120家房产中介因违反相关规定被通报,并受到了相应处罚。 按照《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房地产交易服务机构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提供各类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在办公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收费标准等。记者今天(12月12日)走访了西安的一些房产中介机构,发现规模较大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不过存在个别中介机构没有按照规定,在显眼位置张贴收费标准公示信息的情况。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现将我局在开展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检查活动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第六批机构名单予以通报。 本次曝光的未取得《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经纪机构,不得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温馨提示: 西安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选择二手房经纪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黑中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签订合同时,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自己的主张须通过合同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对方的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向经纪机构付款时,应索要正式发票或收据。 同时,房管局告诫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存在以下行为: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户籍、社保、婚姻、纳税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政策,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资格;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来源:西安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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