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220箱烟花爆竹万枚雷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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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董世杰通讯员李丽严烈)晋州市公安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了开门红。近日,连续查处3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3人,收缴烟花爆竹220箱,雷弹10000枚。





12月11日凌晨1时许,晋州市公安局周家庄所民警巡逻至周家庄开发区时发现一辆高栏货车有可疑迹象,遂拦停货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车上装有大量烟花爆竹,且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询问,该男子名叫刘某甲(男,23岁,河北省青县人),在未申办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在沧州任丘购买一百箱2.75寸雷弹(共计10000枚),欲在晋州出售,结果被巡逻民警查获。目前,违法人员刘某甲已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1万元罚款,同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12月13日17时许,晋州市公安局东卓宿派出所民警在排查闲置厂房院落时,发现在晋州市东卓宿镇西石村村西一闲置铁厂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发现这一情况后,东卓宿派出所联合营里派出所、马于派出所、总十庄派出所,组织民警前往查处,当场收缴“小霸王”组合烟花113箱,“好日子”组合烟花44箱。经调查,这些烟花爆竹是李某(男,76岁,晋州市人)于今年11月下旬购买并储存的。办案民警立即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他对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已被行政拘留,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12月13日21时许,晋州市公安局小樵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晋深路常营路段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有可疑迹象,遂拦车检查,发现车上装有大量烟花爆竹,且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询问,该男子名叫刘某乙(男,35岁,晋州市人),在未申办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面包车在深泽和晋州交界处购买烟花组合63箱,欲在晋州出售,行至晋深路常营路段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目前,违法人员刘某乙已被行政拘留5日,同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