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校内午托即将恢复!实施办法已发布!家长满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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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林
对于很多职工家庭而言
孩子的午休、午餐是家长头痛的大问题
12月4日,桂林市政府印发《中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闲置校舍和设施,为学生提供午餐和午间住宿等校内午托服务。
(图片来自第一时间)
这意味着——桂林校内午托即将要恢复啦!
《中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实施办法》这么长,来,天天菌给大家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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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闲置设施举办 学生自愿参加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闲置校舍和设施为学生提供校内午托服务,但同时严禁将非闲置的教室、功能室改造为食堂和午休场所。
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参加校内午托服务,也可以选择在校外参加午托服务,学校要引导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机构。
(网络配图)
坚持公益普惠性 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采取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校根据午间住宿服务相关费用支出合理制定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报送教育、价格主管部门。
学校作为收费主体的,代收的午餐费全部用于午托学生伙食开支,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严禁举办单位以校内午托服务名义违规乱收费。
(网络配图)
创新服务方式 防止变相补课
举办单位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条件,在采取“午餐+在宿舍午休”方式基础上,积极探索由校外机构、社会培训机构作为收费主体的“午餐+在教室休息”、“午餐+在校内开展文体、自修类活动”等多种方式的校内午托服务,但严禁组织集体教学、补课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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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午托服务优先保障困难群体
校内午托服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困境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网络配图)
老师参与服务可以领取报酬
各县区要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内午托服务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午托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明确参与午托服务工作人员的条件和工作要求,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和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原则上要求每15-20名学生安排1名管理人员。
(网络配图)
桂林的家长们,
看完,是不是很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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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时间、桂林教育
桂林天天看综合编辑(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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