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挥人民调解优势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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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李松洁 摄





长城新媒体廊坊12月16日讯(记者 祝雪娟 通讯员李松洁)记者从12月15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廊坊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三年来,共受理医疗纠纷116件,其中签定赔偿协议的81件,零赔付的11件,非协议和解的11件,终止调解的1件,正在办理中的12件,纠纷受理率100%。签定赔偿协议的81件纠纷中,患方索赔额2118万元,协议赔偿额696万元,协议履行率100%。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为市城区处理医疗纠纷的主渠道。2017年5月,司法部授予廊坊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廊坊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俊杰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的矛盾突出,医患之间产生的医疗纠纷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着市辖区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医疗机构医疗纠纷法律咨询、调解以及宣传医学常识的职能,成立三年多来,调解了大量医患纠纷,化解了多起上访事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成立专业化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其目的是为医患双方搭建和谐对话、平等协商的平台,把医疗纠纷从医院内转到医院外。该市医调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以积极稳妥化解医患矛盾为重点,为医患双方解疑释惑,为社会和谐稳定尽责出力。





“在我们受理的116起纠纷中,有9起是患者多年上访或疑难纠纷。有的在医疗机构拉横幅、静坐等,有的疑难复杂。纠纷历时最短的2年,最长的达20年。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通过大量工作,最终使这9起纠纷全部解决,并成功化解有上访苗头的纠纷11件。”陈俊杰说。





“我们坚持以公心搞调解,在法律政策的规定内协商赔偿,不当和事佬稀泥,不拉偏架念歪经。在纠纷受理过程中搞好‘四个审查’,即:申请的审查、诉求的审查、赔偿数额的审查、证据材料的审查。”陈俊杰介绍说,在承办具体案件过程中,坚持做到“四制”,即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制、承办调解员负责制、医调委合议制、医调委主任把关审核制,从制度上保障纠纷调解的公正性。





医学专业性很强,发生医疗争议后,判断院方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则高度依赖医疗专业技术知识。认定赔偿数额是否合理关键在于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和熟悉。自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调解结案的103起医疗纠纷中,有70余起没有鉴定结论。经调解员认真反复查阅病历等相关资料,询问双方当事人,提出“医疗损害纠纷分析评判意见”,酌定院方是否存在过错并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陈俊杰告诉记者,医疗损害纠纷中,对患者的伤害是双重的,患者的诉求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生命权、健康权的伤害,又有精神创伤;既有要求经济赔偿,又要得到心理安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具体纠纷调解中,因人而异,抓住主要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劝解工作。对思想工作难度大的纠纷,有时调解人员还亲自登门入户,到当事人家中面对面调解,由当事人上访变医调委工作人员上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