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清退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资金3.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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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12月7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7日从湖南省郴州市纪委获悉,郴州市自今年8月份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清退资金3.56亿元。





从今年8月开始,郴州在全市开展了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涉砂、涉渔、涉小水电、涉烟花爆竹、涉危险化学品等六类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





此次清理整治中,郴州全市2978个单位、12万余名国家公职人员和4.3万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子女等参与本次清理整治活动,自查发现1989名清理对象有违规参与涉矿等六类经营行为,涉及资金3.94亿元。截至11月底,已完成清退1950名、清退资金3.56亿元。





另据介绍,目前郴州全市有20名国家公职人员因违规参与涉矿等六类经营受到党纪政纪或组织问责处理,其中4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中,嘉禾县安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立新违规从事营利活动,2015年2月出资30万元入股嘉禾县园林绿化养护项目,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李立新共收到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的分红30万元。经嘉禾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报县委同意,决定给予李立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30万元,并由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免去其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