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闲置土地实施收回的通告!

《【通告】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闲置土地实施收回的通告!》,傻大方资讯编辑整理。我们不生产头条,我们只是社会头条新闻的搬运工!健康摘要: 集宁佰事通招实习生啦!请添加微信号:jnbst666


正文开始:

【通告】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闲置土地实施收回的通告!

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闲置土地实施收回的通告

【通告】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闲置土地实施收回的通告!

为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集宁区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收回辖区内“供而未用”闲置土地,现通告如下:

一、超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划拨决定书》约定开工时间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国土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土地使用者在法定时间内无法提供闲置原因和相关证据的,视为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土地卫片执法影像资料为准,任何单位不得抢建或乱占乱建,更不能进行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违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对收回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逾期不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不交回土地使用权利证书的,国土部门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2017年11月1日

 - 

THE  END

 - 

???

欢迎留言吐槽

小伙伴们,你怎么看?

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吐槽分享!

▍内容来源:集宁区政府网

▍综合编辑:集宁佰事通

【通告】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闲置土地实施收回的通告!

【通告】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闲置土地实施收回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