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各食品行业更衣室卫生标准汇总
今天,为大家汇总各行业卫生规范中更衣室的要求,供大家参考。
以下标准的更衣室要求与GB 14881-2013 相同
(标红为2017-12-23实施标准)
GB 126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 131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 89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89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啤酒生产卫生规范
GB 89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生产卫生规范
GB 89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生产卫生规范
GB 209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126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74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217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5.1.5.1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必要时特定的作业区入口处可按需要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5.1.5.4 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
设施;如有需要,应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洗手和(或)消毒设施;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
5.1.5.5 洗手设施的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必要时应设置冷热水混合器。洗手池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的材质制成,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
以下是各行业关于更衣室的的标准汇总
下方标红部分的代替标准见文章开头GB 126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7.4.2.3 上岗前、如厕后、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后或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消毒。 生产加工、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GB 12694-1990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2017-12-23作废)
4.6.4.1 生产车间进口处及车间内的适当地点, 应设热水和冷水洗手设施,并备有洗手剂。
4.6.4.2 分割肉和熟肉制品车间及其成品库内, 必须设非手动式的洗手设施。GB 12694-2016 禽畜屠宰加工卫生规范5.3.1.2 应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与车间相接的更衣室、卫生间、淋浴间,其设施和布局不应对产品造成潜在的污染风险。 5.3.1.3 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应设有单独的更衣室,个人衣物与工作服应分开存放。GB 12696-1990 葡萄酒厂卫生规范(2017-12-23作废)5.4.5生产区洗刷间应设脚踏式洗手设备和冷热水, 暖风吹干设备( 或擦手纸), 备有供洗刷用的清洗剂和 消毒剂, 并设废纸接收箱, 经常保持卫生。GB 12697-1990 果酒厂卫生规范(2017-12-23作废)4.3.3 生产车间必须设有与生产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配酒、灌装车间人口处要设有洗手与干手设施,在适当的地方还应有消毒设施。GB 12698-1990 黄酒厂卫生规范(2017-12-23作废)5.5.6 洗手龙头设置每班工人在200人以内的应按每10人1个,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人增设一个GB 13122-1991 面粉厂卫生规范(2017-12-23作废)4.6.6 更衣室 4.6 6.1 更衣室应靠近生产车间,从更衣室进人生产操作间不得经过任何污染源。 4.6.6.2 更衣室内应按操作工人的人数,配备更衣柜(箱)。GB 16330-1996 饮用天然矿泉水卫生规范
5.9.1 洗手消毒设施
5.9.1.1 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地点,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按每10人1个设置,并不得少于2个。
5.9.1.2 洗手设施还应设有免关式洗涤剂和消毒液的分配器和干手装置(热风、消毒纸巾等)。
5.9.3 更衣室
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储衣柜、鞋架。更衣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GB 17403-1988 巧克力厂卫生规范
6.3.8 更衣室、厕所、淋浴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7.3.3 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之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必须洗手,并经消毒后上岗工作。直接接触巧克力原料及成品的还必须做到每2h进行一次洗手消毒。GB 17404-1988 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4.3.7.1 工厂在下列区域必须有足够的洗手、清洗、消毒设施:车间人口应设置靴、鞋消毒池或同等功能的清洁鞋底设备(设置靴、鞋消毒池时,若使用氯化合物消毒剂,其余氯浓度应保持在200 mg/kg 以上)、空气枪(拂身上灰尘);调味料配合室、内包装室、膨化车间、冷库、原物料库入口应设洗手、消毒、烘手设施,包括设备、工具、地面清洗设备。数量应与员工数量相匹配。
4.3.7.2 洗手、消毒设备应包括:洗手消毒用的洗手器、净手器、烘手器、清洁液缸、脚踏式或电眼式水龙头。
4.3.7.3 洗手消毒清洗设施必须注意其本身卫生要求,如洗手设施的排水须防逆流,防有害动物侵入,防臭味产生,洗手台等构造应不易藏污纳垢。
4.3.7.4 应有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标示,这些标示应张贴或悬挂在洗手设施附近。
4.3.9 更衣室
4.3.9.1 更衣室应设在生产区入口附近,并独立隔间:更衣室大小应与生产员工数相适应:男女更衣室应分开。
4.3.9.2 更衣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有适当的照明,且通风良好。
4.3.9.3 更衣室应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离地面20cm 以上,如采用衣架应另设个人物品存放柜。
4.3.9.4 更衣室应有足够的活动空间,以便员工更衣之用,并应备有可照全身的更衣镜。GB 19304-2003 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规范
5.4.2 洗手设施:水处理车间和罐装车间的进口处适当的地方必须安装洗手设施,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
5.4.5 更衣室、淋浴室和厕所: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淋浴室和厕所。更衣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其门窗不得直接开向生产车间,厕所一律设冲水装置、洗手和干手装置。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以便于排水,采用便于清洗、消毒的建材铺砌,厕所的门窗必须设纱窗纱门。GB 237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5.3.4.2 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入口附近或适当处。洗手消毒室内应配置足够数量的非手动式水龙头、消毒和自动感应式干手设施。GB 29923-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4.3.4.2 清洁作业区的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进入清洁作业区前设置手消毒设施。
4.1.6 对于出入清洁作业区应有合理的限制和控制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微生物污染。进出清洁作业区的人员、原料、包装材料、废物、设备等,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如设置人员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工作鞋或鞋套,专用物流通道以及废物通道等。对于通过管道输送的粉状原料或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需要设计和安装适当的空气过滤系统。GB 8950-1988 罐头厂卫生规范(2017-12-23作废)4.4.5 罐头加工车间的进口处和车间内的适当位置,必须设有充足的、方便的、不用手开关的温水或冷、热水洗手设施和供洗手用的清洗剂、消毒剂;GB 8952-1988 啤酒厂卫生规范(2017-12-23作废)3.4.5.3 各车间必须设有与生产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洗手设施和工间休息室。更衣室和休息室应通风良好, 光线充足, 经常保持清洁。GB 8953-1988 酱油厂卫生规范
4.4.8 更衣室:车间内应设有与操作间隔离的更衣室。室内须设有冷、热水洗手和消毒设施。
6.4.4 生产人员进车间前必须洗手、消毒。GB 8954-1988 食醋厂卫生规范
4.4.3 更衣室、厕所和浴室等设施
4.4.3.1 食醋生产车问必须设有与生产人数相适应的并与生产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厂内厕所应远离生产车间,具有纱窗、纱门,设冲水装置和洗手设施。
6.4 洗手要求
成品灌装车间的操作人员在上班前、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或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之后,必须洗手、消毒。GB 8955-1988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
4.6.4 更衣室、厕所等设施
生产车间必须设有与车间人数相适应,并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厕所、淋浴室和工间休息室。这些场所应灯光明亮、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无气味;门窗不得直接开向车间。车间内和靠近车间的厕所必须是水冲式的。
4.6.5 洗手设施
车间内必须设有洗手设施。食用油制品车间及包装车间的进口处,必须设有不用手开关的温水或冷热水洗手设施和供洗手用的清洗剂、消毒剂 洗手设施的下水管须经反水弯通人排水管,废水不得外溢。GB 89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5. 3 灌装车间入口应设有与车间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应分开放置。灌装车间应配备人工通风措施,且给排风系统应能减少污染,控制环境异味。GB 8956-2003 蜜饯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5.11 洗手设施
5.11.1 洗手设施应选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易清洗消毒的材料。
5.11.2 洗手设施应安装在车间进口处或车间内适当的地点,应选用非手动式开关并设干手设备。
5.11.3 在洗手设备附近应备有液体清洁剂和手部消毒设施。
5.11.4 如果手巾纸作干手设备,纸巾使用后应丢人脚踏开盖的垃圾桶内。
5.13 更衣室
更衣室应设于生产车间进口处,应有与生产人员相适应的储衣柜、鞋架。"GB 8957-1988 糕点厂卫生规范
4.5.2 更衣室除符合本规范4.4.2的规定外,还需要具备两次更衣设施。操作间与更衣室之间应有缓冲间。进门处应有冷、热水洗手消毒设施。一次更衣与二次更衣之间的门应有风幕。二次更衣室内应有紫外线灯。
7.5.2 小包装糕点应在专用包装室内包装。室内设专用操作台、专用库及洗手、消毒设施。GB 89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
4.1.8 饼店(面包坊)应对加工和销售等区域合理布局,如:通常可设置原料贮存、生产加工、半成品和成品贮存、包装、人员和工器具清洗消毒和更衣室等区域,以及符合产品特性要求的陈列设施等。
5.1.3 饼店(面包坊)根据加工制作和销售的需要,在适当位置配备相适宜的洗手、消毒、照明、通风、排水、温控等设施,并具备防尘、防蝇、防虫、防鼠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保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6.3.2.3 加工人员应遵守各项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在车间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操作前应洗手消毒,衣帽整齐,清洁区的操作人员应佩戴口罩。
6.3.2.4 饼店(面包坊)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食品加工、经营人员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工具、容器、食品设备、包装材料等与食品经营相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GBT 20575-2006 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
7.2 附属设施
a) 更衣室、餐厅、水冲式厕所和淋浴室规模应与员工的数量相适应。GBT 20938-2007 罐头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5.11.1 水龙头数量可按生产现场最大班操作人员数量的5%至10%配置,应提供适当温度的温水洗手。
5.11.2 在洗手设备附近应备有无香味的液体清洁剂和手部消毒设备。GBT 20940-2007 肉类制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5.12 设有与车间相连接、通风良好的卫生间和淋浴室
5.13 更衣室备有更衣柜,更衣柜顶部呈坡形,每人一柜GBT 20941-2007 水产食品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2017-12-23作废)
4.3.3.2在需要员工洗手和(或)消毒手的地方都应安装洗手和(或)消毒手的设施。在车间人口处应安装靴鞋消毒设施。靴鞍消毒池的深度应足以浸没鞋面。消毒液浓度应能达到有效的消毒效果。
4.3.3.4 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卫生间。 更衣窒应有充足的空间和与员工人数相适应的更衣设施,通风良好,有适当照明,温度和湿度适宜,必要时设置紫外线或其他消毒装置。GBT 23542-2009 黄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7.2.2 进入灌装车间前,应穿戴整洁工作服,并保持双手洁净。
11.5 卫生设施的管理
更衣室、厕所等卫生设施应有人管理,并保持良好状态。GBT 23543-2009 葡萄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11.5 卫生设施的管理
更衣室、厕所等卫生设施应有人管理,并保持良好状态。GBT 23871-2009 水产品加工企业卫生管理规范(2017-12-23作废)
7.3.1 在车间入口处、卫生间及车间内适当的位置应设置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洗手、消毒和干手设施及鞋靴消毒设施,消毒液浓度应能达到有效的消毒效果。洗手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开关,洗手消毒的水温适宜。洗手设施的排水应直接接入下水管道。
7.3.2 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应设有单独的更衣室,面积与车间人数相适应,温度和湿度适宜,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有适当照明。个人衣物与工作服应分开存放。GBT 26630-2011 大米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8.7.8 员工个人衣物与工作服应分开存放。个人衣物(鞋、包、帽等)应存放在更衣室个人更衣柜内,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GBZ 21700-2008 出口鳗鱼质量安全控制规范7.4.1.9 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应设有单独的更衣室,具有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个人衣物与工作服应分开存放。GBZ 21701-2008 出口禽肉及制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5.2.9 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设有单独的更衣室,视需要设立与更衣室相连接的卫生间和淋浴室。GBT 20094-2006 屠宰和肉类加工厂企业卫生注册管理规范
7.2 更衣室、洗手消毒和卫生间设施
7.2.1 在车间入口处、卫生间及车间内适当的地点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配有适宜温度的温水洗手设施及消毒、干手设施。消毒液浓度应能达到有效的消毒效果。洗手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开关。洗手设施的排水应直接接入下水管道。
7.2.2 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必要时设卫生间、淋浴间,其设施和布局不应对产品造成潜在的污染。
7.2.3 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应设有单独的更衣室,个人衣物与工作服应分开存放。GBT 25009-2010 蛋制品生产管理规范
7.2.4 清洁作业区应设置更衣室、清洗和洗手消毒区、风淋室等员工进入车间的过渡区。
7.3 车间要求
车间的天花板、墙壁与门窗、地面与排水、供水、采光和照明、通风设施和温度控制装置、洗手、消毒设施、更衣室、卫生间、安全设施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GBT 29647-2013 坚果和籽类炒货食品质量安全操作规范4.3.1.2 清洁程度要求较高的车间入口处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或鞋底清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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