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立医院医生多点执业三种观点的辩与驳

昨天,在健康界的医院管理群中推送了北京市卫计委钟东波副主任的一篇文章《解放医生、激发活力!钟东波畅谈医师多点执业》。这篇文章是2013年的一篇文章,对医生多点执业做了系统的阐述。文章推出以后,多位医院管理者就此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虽然大家身份不同、立场不同,但却都观点鲜明,引人深思,对深化医改和互相交流颇有帮助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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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们在进行每天一万步的时候,边走边思考今天讨论的这一话题,恰好遇到了绿灯过马路,走到斑马线的一半时,绿灯便已闪烁为红灯,让人进退两难,不禁感叹制定这红绿灯规则者并无来现场实地调查研究和结合实际情况。其实,在医改中也有很多的政策同样如此,有很多自相矛盾之处,虽然亮“绿灯”,但很多却仍然执行不了,操作困难。制定规则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仍需要接地气。在此,我们将参与此次讨论的三方观点作一侧记,供关注者研究和参考。

第一,健康界赵红总编辑提出:医生自由职业是中国医改的方向。

她认为,自由执业是一种权力,不是一种职业状态。自由执业是医生的执业自由权,多点执业是医生受雇多家医院或合作多家医院,这两者之间应该予以区分。其次,医生自由执业权、医院用人权和政府管制权的改革缺一不可。以前都是公立医院管理。现在诊所和私立医院多了,政府管理方式适应不了。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政府能够把顶层设计的逻辑讲透。最后,医院有批准或不批准医生多点执业的权力。医生如果不是自由执业状态,就不可能选择全职受雇、多家受雇或者是自己开业、合伙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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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医生集团创始人张强认为:首先,医生自由执业不是洪水猛兽,而是涓涓细流。面对历史潮流,医生和医院需要重新审视和厘清契约关系,平衡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全职医生的多点执业存在竞业风险,与自由执业相差甚远,无论公立或私立院长,自然都会反对。其次,有人说只有公立才能培养好医生,这是个伪命题。如果中国有哈佛、梅奥这样的私立医学院或医院,为何一定要在公立?再说,协和医院最优秀的老一辈医生,都是从私立体系培养出来的。所以,公私优势相互借鉴,共同促进是未来的生态。再者,在中国目前体系下,多点执业可视为自由执业的“入学前”状态,一部分医生会在一定时候转为真正的自由执业。最后,他认为很多医生为了医院的发展投入全部的精力,甚至放弃了家庭和大量的休息时间。很遗憾他们退位或退休后并没有得到合理的对待。因此,医生对医院的培养投入应该值得感恩,同样,医院管理者对医生的贡献也要有感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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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无锡二院易利华院长提出:公立医院应当不允许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医生多点执业。

易利华认为,一是医生自由执业是有前提的。对于公立医院来说,医生没有解决国家培养之前,应该免谈多点执业与自由执业。中国目前现状可能就是首个医院培养名医,然后您出去多点执业,我们承担了培养费用,还要帮其交金,承担各种责任与风险,那么多点执业医院承担什么呢?谁会愿意做主体医院呢?谁愿意送名医出国培养,进修,学习呢?

二是公立医院多点执业应当有限制!有配套!香港地区为什么禁止公立医院医生多点执业是有一定道理的!否则,单位人体制下的自由执业呢和多点执业无从谈起。在公立医院体制里面,这一政策是不可能得到公立医院支持与同意的。公立医院的问题往往是深层次体制问题,但是公立医院医生多点执业,可能会是一个冷热病式改革,脱离了中国的实情,这也会寸步难行的。

三是多点执业政策在中国绝大多数公立医院目前存在“叫好不叫座”的现状!从医生角度看,与他的医疗工作相悖,从医院角度看,这也可能会搞乱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这对病人也不负责任。说到底!公立医院医生搞多点执业,目前可能会是一个产生混乱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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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梅奥诊所曲文春教授认为:多点执业的问题,是个伪命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情况下需要多点执业。比如在美国私营开业的系统内它是必要的,因为医生自己没有病房和手术室,所以需要在附近医院有收病人和手术特权。在大的医疗机构内,病房和手术室齐全,多点执业就不在必要,而且因为带走病人会产生与本院竞争而被命令禁止。在国内以大的医疗机构为绝对主体的体制下,多点执业不是解决任何问题的钥匙,并且因为利益冲突而不科学。北京某院因此开除眼科医生这样的事例,是一个好的案例,体现了问题,指明了反的方向。

他还认为,大医院医生多点执业不是跳槽,是一脚门里一脚门外,造成明确的利益冲突,理应禁止。医生有权利自由选择走还是留,但是医疗机构有权利设置聘用合同条款。另外直升机大夫的行为也危害病人安全,降低医疗品质。这些都是大医院禁止多点执业,以及“在编情况下的自由执业”的理由。在编就不自由,都是医生有选择的自由。简单,明确。

真正自由执业的障碍是医生本身不愿意放弃编制和学术地位。先从半脱离状态练起来对医院有伤害,不公平,同时解决不了医生跳槽相关的编制和学术地位问题。它不是一个好的过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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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黄晓光副院长认为:多点执业是个伪命题。一个医生通常一个用人单位,够忙的。多点去门诊或手术,是挣点外块。就像大学教授课余外出讲课。多点执业通常大医院大医生向中小医院"走穴",且利益获取是主线。若受雇医院加强劳动合同、劳动纪侓、工作制度等管理,提升绩效与分配制度等,医生多点执业就走进死胡同。要是这些大医院大医生脱离大医院,这些医生没有大医院的"品牌光环",就像没有"大学教授头衔"一样,落水的凤凰不如鸡 ,就无真的多点执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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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医生认为,中国实际情况是,医生自由执业面临的巨大瓶颈和挑战是其它国家没有的,加上大部分医生长期在体制内成长丧失独立思考和生存能力,所以中国特色的多点执业是无奈之举。医生集团也许是个解方,也是我们在做的。他认为,医生集团的涌现、共享医疗政策的开放、医保医生费立项,这些才是中国医改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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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医院宣传部廖志林部长认为,多点执业,甚至自己开医院,不需要如此高调。只有有了谈判的筹码,才有选择的机会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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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北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方来英教授认为:多点执业对医生来讲是个伪命题,对于医院来讲也是个伪命题。

他认为,医生多点执业唯一的意义是对政府行政部门而言。我们的医师执业法,是否可以把职业要求明确为一个医生是否获得了医生的资质。而不是在获得资质的同时还要被一家医疗单位所雇用。换句话说。政府在审查一个医生是否具有执业资格的时候只应该关心他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当然这类资质的发放,也许有一天是可以交给如学会等社会组织的。这是多点执业的一个含义。这是政府不要去管一个医生他在哪儿职业。

而对医生和医院来讲,这纯粹是一个劳务合同问题。是可以双方自行商定来确定的问题。院长们不要把这个问题交给政府,扛起责任,医生们也不要被这个问题束缚。当然作为雇佣合同,你是否在我这里全职工作,相应应该有如薪酬保险等各方面的差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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