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的这份裁定书,看后7个字:接地气,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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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之家综合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就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提出要求。根据意见,国家机关须充分利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并建立法官检察官等以案释法制度。

《意见》要求,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

各个普法单位在两微一端撸起袖子加油干,普法宣传从未如此高涨。

而今天,小编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了律师都在传阅的一份湖南高院的再审判裁定书,看过之后,总结七个字:接地气,心服口服!

有律师评论:通俗易懂的优秀裁判文书!!

湖南高院的这份裁定书,看后7个字:接地气,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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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的这份裁定书,看后7个字:接地气,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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