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集中行动】 又有不少“酒司机”落网

【全市集中行动】 又有不少“酒司机”落网

【全市集中行动】 又有不少“酒司机”落网

11月29日,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检查行动。虽然交管部门针对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的管理早已成为常态,但在这场集中夜查中,仍然有不少“酒司机”被查。

当晚,天津交警在全市设置治理点位82处,现场查处各类违法行为8140起,其中涉酒行为32起,超员、超载及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170余起,逾期未检验车辆120余起,涉牌或涉证违法22起,大货车各类违法3500余起。此外,安监民警还对全市88家长途客运站点及夜间运营的重点运输企业车凌晨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对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及客车凌晨2至5时违规运营行为。

【全市集中行动】 又有不少“酒司机”落网

(摄影:杨霖)

21时许,河西区黑牛城道快速路辅路临近尖山路交口,远处驶来的一辆看上去像驮着一团“棉花糖”似的机动三轮车引起交警注意。原来,该车后超高、超宽、超长载运了一批堆积成山的白色塑料泡沫,塑料泡沫下方还有数十个被压扁的纸箱,驾驶人称这些是其刚收到的废品,正准备送去回收站。因危险性较强,本市禁止机动三轮车已有多年,该车不但违法上路,还超载货物,交警依法将该车滞留,而因驾驶人当时未能提供车辆行驶证。

22时许,交警南开支队南马路大队在城厢中路与南马路交口开展逐车检查时,一辆英菲尼迪牌小客车驾驶人起初拒绝接受呼吸式酒精检测,经过交警讲明法律规定,驾驶人才接受检测。而该驾驶人对着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吹出一口气后,数值显示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每百毫升242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而醉驾早已入刑,为确保检验结果正确无误,交警随后将其带至南开医院进行血样采集,目前鉴定中心正在对其酒检结果进一步检测。

20时45分,西青支队张家窝大队在当杨公路公安检查站与公安辛口派出所开展联合检查时,也查处了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违法驾驶人当时驾驶白色福特轿车从河北省方向驶入本市界内,而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49.2毫克,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对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这样的检查行动,张家窝大队一直在持续,近一个月以来,该大队共查处酒后驾车违法30起。

为遏制因酒驾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不分地区、不分时间段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仅从今年一月份至十月,交警宝坻支队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942起,其中饮酒后驾车643起、醉酒驾车275起、二次酒驾2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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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杨霖)

酒后驾车危害有多大?

在每次检查行动中,对酒驾违法的打击力度之所以从未放松并日渐增强,原因就是其危害性较强,

一是酒后让人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二是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人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是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是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五是饮酒后的人易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有些人认为晚上喝酒,第二天就能开车

绝对是错误的!

对于这一问题的具体的时间,目前没有一个固定的说法。因为每个人喝酒的量不一样,每个人对酒精的代谢也不相同,这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也有人出现过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开车还查出酒驾的情况。

酒后开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对他人还是自己都非常危险。为了自己的安全,更为了家人的安全,交管部门提醒大家,尽量少喝酒,喝酒之后尽量不开车。

( 天津政法报交通周刊) 

122主题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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