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平“铜都”生态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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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围绕大冶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成绩有目共睹,应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再接再厉,助推‘河长制’建设,保护大冶青山绿水。”日前,黄石市副市长、大冶市委书记李修武对该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守护“铜都”青山绿水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大冶市素有“铜都”之称,作为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大冶在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留下了很多伤痕。在矿业经济繁荣的背后,是过度开采资源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难以承受之重。





为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大冶市建立完善了“河长”制度体系,将全市境内49条重点河流、3个胡泊、102座水库和5151处山塘均推行“河长制”,关停了65座石灰窑和部分石料、冶金灰厂。为配合这一行动,大冶市检察院全方位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注重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特别是深入推进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集中力量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1月24日,大冶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市检察院诉大冶市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一案,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确认大冶市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违法。这一案件的宣判,是黄石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在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大冶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既积极又稳妥、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兼顾、监督与支持并重等原则。在提起诉讼前,先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或履职;如果已纠正,则不再起诉。





自2008年以来,大冶市罗桥街办某村村民为行车方便,擅自在罗桥排灌站三里七湖湖泊滩涂内非法填埋,以拓宽路面。此后,附近村民及部分建筑工地也相继在此处非法倾倒垃圾,致使非法填埋面积达5.19亩。





今年7月2日,大冶市检察院向大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开发区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历时半个多月时间,拖运垃圾、黄土计8000余立方,使昔日的滩涂得以恢复,并在湖边建起钢丝围墙,每天专人值守,防止继续倾倒垃圾。





今年9月以来,大冶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次“查找非法填湖点,助推河长制落实”的专项行动,用无人机对非法填湖现象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普查,发现非法填湖30余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5件,已立案8件,发送检察建议7份,以实际行动助力大冶市正在开展的“河长制”“三湖整治”工作。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郭清君通讯员戴小巍杨运红夏帆陈小玲袁利超高先虎闻睿饶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