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千里赴约见面 遭女网友合租“大哥”毒打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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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桂林12月1日电(通讯员 王涛 黄凝浛)男子杨某坐火车千里迢迢从深圳到桂林见女网友,却惨遭与女网友合租的“大哥”李某及其朋友周某的毒打和抢劫,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对李某、周某提起公诉。





人在深圳的杨某通过微信认识了桂林女网友王某,通过网上的交流,双方都感觉不错,就商量着要在现实中见面,于是在2016年11月15日,杨某买了火车票坐车到桂林见王某。





到桂林后,王某直接把杨某带回了临桂某小区她租住的房子,一同住在出租房的还有王某的朋友李某,王某称其“大哥”。





当日晚19点,三人一同外出散步回来后,李某找杨某聊天,但杨某并未搭理他,自诩是“大哥”的李某恼了,直接朝杨某脸上扇了几巴掌,杨某挨打后很不服气立刻还手,两人就互相厮打起来,王某见状赶紧上去劝架拉开两人。





厮打过程中李某的上衣外套被扯坏了,李某急红了眼,立即打电话叫来其朋友周某帮忙殴打杨某。周某来到出租屋后,与李某一起对杨某拳打脚踢,李某以其名贵大皮衣被杨某撕破一个口子为由,叫杨某赔偿2000元钱,杨某不肯给。





李某又威胁杨某交出身上的银行卡和密码,不交就继续实施殴打并且不许他离开。在两人的威逼下,杨某交出了身上的4张银行卡并说出了密码。拿到卡后,周某留在出租房内看守杨某,李某跟王某一起外出到附近银行ATM机上取走杨某卡内的700元钱,并将其中的200元钱分给周某。拿到钱后,李某、周某把银行卡和手机等物品归还给杨某,然后将杨某赶出了出租房。





该区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