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区法院紧抓执行工作 老赖再难“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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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法院上午召开发布会介绍民生案件执行情况





老赖,别想和法官“躲猫猫”





本报讯 (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王飞)记者从红桥区法院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744件,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及赡养费纠纷、抚养费纠纷为主,已执结633件,执行到位金额1886.1万元。





据介绍,涉民生案件中小标的案件多,申请执行标的额有的仅有几百元;申请人生活困难的多,如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及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申请人在事故后已经垫付了医疗费用、付出了劳动,但没有获得赔偿或者劳动报酬;而且许多被执行人逃避责任,和执行法官“躲猫猫”,增加了执行的难度。





为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红桥区法院着力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一方面依托网络查控平台建立了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快速查控、快速处置、快速返款的“三快”执行模式,另一方面利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限制出境等措施增强执行工作的震慑力。数字显示,今年以来该院已经将108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6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有358人迫于强制措施的威慑履行了给付义务。





“我院执行局还大力开展夜间突袭、假日突袭,在下班后及公休日集中执行11次,累计出动执行干警120余人次。执行到位金额3万余元,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名被执行人当场予以司法拘留。”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同时突出执行联动,强化与相关执法部门的横向配合,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体制机制。





典型案例





挤压老赖生活空间





张某某法定代理人与被执行人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3年12月7日生育张某某,2014年离婚。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于今年5月1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张某给付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的抚养费共计17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拒收传票、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针对被执行人的状况加快办案进程,对该案优先进行了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给予查封强制措施,同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账户。经检索案件发现在2016年申请人就曾立案要求被执行人支付2015年度的抚养费。执行干警立即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一步向其施加压力,压缩其生活空间。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交纳了抚养费,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夜间出动堵老赖





该起案件是一起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侵权纠纷案件,2016年6月27日,被执行人段某骑电动自行车驮带案外人刘某沿天津市红桥区海源道自东向西行驶至河怡花园附近时,未注意到怀中抱有孩子的行人张某,其电动自行车右前部与张某和其孩子王某身体相接触,造成王某、张某身体不同程度的损伤,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段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被执行人段某赔偿张某和王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9102.82元。但段某一直没有履行相关义务,申请人申请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按照涉民生案件“三快”方式先行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其财产线索,且传唤和去其居住地查找被执行人,均无结果。





为彻底执结该起案件,在涉民生执行攻坚战活动中,将该案列入涉民生案件夜间集中行动中,5月23日当晚,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段某堵在其家中,并带回法院进行询问。经了解,段某是河北省人,在天津无正当职业,收入较少,执行法官以案释法讲清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当晚,段某的亲属就筹措了所有案款交到法院,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强制与人性化并举





2016年10月15日23时44分,郝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红桥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行人即原告王某站在红桥北大街与新红路交口西北角等车,郝某驾车行驶至红桥北大街与新红路交口右转新红路的过程中,其车辆右侧前部与王某身体接触,右后轮又将王某腿部碾轧。郝某需赔偿王某经济损失21万余元。被执行人郝某父母早年离异,自己独自生活,经济拮据。申请执行人王某伤情较重,行动不便,其妻无正式工作,在家中照料王某,还有一个读高中的女儿。





郝某的肇事车辆经网络司法拍卖获款7.4万元,暂时解决了被害人的燃眉之急,余款还有14.2万元没有着落。案件一度陷入困境。经对郝某做工作,郝某表示尽快找朋友筹措剩余钱款。执行干警限其10日内将案款全部交到法院,否则将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一周后郝某筹集到10万元,但还有4.2万元未凑齐。鉴于此案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状况,执行干警对申请人王某及家属再次进行了工作,讲明郝某现在家庭生活情况,申请人对4.2万元赔偿金表示放弃。本案顺利执结,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孙启明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