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朋友借款47万后17年未还 被拘留后主动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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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宾阳12月1日讯(通讯员 李金鑫)近日,宾阳县法院将一名长期在外地躲债的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执行局,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一起标的47万的执行案件终于以和解方式执结。





事情要从1999年说起,男子黄某向朋友张某借款470000元。一转眼17年过去了,在这期间张某也没有向黄某提及还钱的事。直到2016年,张某家里急需用钱,遂向黄某提出归还借款的事,可黄某并没有还钱的意思。几番催促未果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黄某答应归还本金47万元,此后便躲到北京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张某来到该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一方面努力寻找黄某的下落,一方面对黄某的银行存款、房子、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但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了申请人张某的电话,称其案件的被执行人黄某已从北京回到南宁的家中。执行法官随即驱车前往南宁,一路上与申请人张某保持联系。赶到被执行人黄某住所后,黄某拒不配合法院的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遂依法将其带回法院进行询问。





在执行局,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番调解,黄某依旧态度强硬不肯退让,以为只要自己不妥协,这钱就不用还了。针对黄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看到拘留决定书的那一刻,黄某的态度立马转变,没有了先前强硬的态度,当即向张某归还40000元钱,并表示余钱在年底之前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