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海南7项国际贸易业务须通过“单一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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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海口11月28日消息(记者朱永 海南台记者杜德成)记者从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推广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了解到:从12月1日起,海南国际贸易领域7项基本业务须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平台进行申报,年底前将实现“单一窗口”在全省口岸全覆盖,进出口业务申报覆盖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指国际贸易和运输相关各方在单一登记点递交满足全部进口、出口和转口相关监管规定的标准资料和单证的一项措施,包括一次申报、一点受理、标准化数据处理三个要素,将实现电子数据“一次性递交”“跨系统共享”“多部门共用”。





会议透露,从今年12月1日起,除特殊情况外,海南进出口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等7项基本业务须在“单一窗口”平台上申报。“单一窗口”标准版将原来涉及4家口岸查验部门的1781个数据元减少到731个,综合简化率达59%。同时,“单一窗口”实行的是免费申报制度,企业可免费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向口岸查验部门申报,降低通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