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治“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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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1月29日电(记者胡旭)记者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到,四川省已启动“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并明确了关停整治“时间表”,全省多地、多部门正在联合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据悉,四川此次行动将结合摸排实际,分地区、分类整治。按照“关闭一批、整改一批、入园一批”等办法,成都平原地区“散乱污”企业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分类整治到位,其他地区“散乱污”企业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分类整治到位。





具体来看,依法关闭的对象主要锁定四大类目标,包括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控制性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的企业;属于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违法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且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求进行整改规范的对象是通过治理后可以达标的企业。在时限上,成都平原地区要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在11月底前令其全部停产,并制定实施综合治理方案;其他地区的整改时限为明年11月底前。





此外,要求调迁入园的对象是工业园区外或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企业。四川要求,成都平原地区要在今年12月底前制定搬迁计划,逐步引导整合搬迁至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内;其他地区的时限为明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