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贷严管下众生相:迷茫、转型与牌照焦虑 | 棱镜
作者 | 周纯
编辑 | 暴剑光
寒冬将至,瑟瑟发抖。
这是张超(化名)22日晚间看到那份刷屏的红头文件后,脑海中最先蹦出来的词。
这份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互金整治办)下发的《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措辞严厉地指出,即日起各级小贷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理由是已批设的部分网络小贷公司开展的“现金贷”业务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作为一家现金贷平台的运营总监,张超意识到,一直以来他们寄希望于获得网络小贷牌照,来跻身合规运营梯队的愿望,彻底幻灭了。
针对网络小贷和现金贷的监管还在持续,据《棱镜》获悉,11月23日上午,央行和银监会共同主持召开了网络小贷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从会议释放的信息来看,虽然不会对网络小贷及其现金贷业务“一刀切”,但严格限制网络小贷资金来源及业务范围成大概率事件。
料将严苛的现金贷整治文件已经在路上,有人尚在焦急观望,有人已经开始着手转型,对于现金贷行业来说,一场“生死劫”即将上演。
几家欢喜几家愁
仅180余字的红头文件,张超反反复复读了很多遍,他仔细揣摩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这一句话,再联想到此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由‘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担任(互金整治办)组长’,张超得出结论:现金贷的监管力度比他们最坏的设想还要坏。
“现在要么等死,要么转型。”张超对《棱镜》说道。
在他看来,现金贷头部企业还有生存的机会,尤其是持牌的企业,但中小平台的前景难言乐观。他们已经开始着手向区块链行业转型,但也深知,区块链的技术门槛很高,因此转型之路并不轻松。
事实上,几个月之前,张超所在的平台曾计划收购一张网络小贷牌照,连价格都谈妥了,但最终卡在了当地监管对于转股的限制上,以失败而告终。“而现在看来,今后想收购小贷牌照只会越来越难。”
华南地区一家现金贷平台的负责人看到红头文件后,第一反应是联系并购业务部的同事,询问网络小贷牌照收购的进度及影响,因为同样是在几个月前,他们也启动了牌照收购事宜。
在得知他们“两个月前就锁定了价格”后,该负责人才长舒一口气,“如果是新的谈判,肯定会涨价不少。”
受此影响的还有上市公司,在暂停批设网络小贷公司通知下发的当天,步森股份(002569.SZ)公告终止参与设立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国都(300130.SZ)公告终止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国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两家拟设立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与前面两家现金贷平台相比,和创金服显然要幸运得多。早在2015年,他们就抓住时机在江苏申请了泰州和创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前后共耗费一年左右的时间。
虽然早早就拿到了“入场券”,但和创金服创始人兼CEO房平对《棱镜》表示,“现在牌照(价格)问题不是关键,关键是对现金贷业务的监管政策如何落地,利率、杠杆和资金来源会是重点”。
牌照有价无市
据张超透露,几个月之前,他们谈判的牌照价格为1500万元。
前述华南地区现金贷平台负责人则告诉《棱镜》,目前市面上一张网络小贷牌照要价2000万元到5000万元,而他们几年之前收购的一张普通小贷牌照仅数百万元。
在限制新批网络小贷牌照后,正常逻辑是存量牌照会变得囤货居奇,价格也跟着水涨船高。然而,业内人士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反而担忧,一旦有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出台,手里的牌照会变成一张废纸。
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徐北则对《棱镜》表示,目前市面上的牌照价格全是虚的,因为基本没有成交的可能。牌照转让需要征得当地金融办的同意,唯一的途径是收购小贷公司的股东,但网络小贷公司的股东通常(规模)都很大,此外,小贷股东变更有严格的限制和资质要求,和新申请流程基本一致。
徐北表示,目前他还没有看到过市面上成交的案例。“行内人根本不屑于去聊收购牌照的事。”
据《棱镜》了解,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金融局发布了全国首个互联网小贷管理办法《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其中就有规定,主发起人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原则上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这大大提高了牌照转让的门槛。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1月22日,全国共批准了213家网络小贷牌照(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其中有189家完成工商登记。
此外,从网络小贷公司成立时间来看,2016年开始网络小贷牌照数急速增加,2017年呈爆发性增加, 2017年年初至今新设网络小贷数已达到98家,是2016年全年的1.66倍。
一位业内人士向《棱镜》表示,网络小贷牌照兴起的轨迹,基本上伴随着这一轮P2P网贷和现金贷的热潮。目前头部互联网公司基本都布局现金贷业务了,包括比较火的新独角兽,“只是有些选择高调上线,有些低调运营,有些还在筹备中(尚未被曝光)。”
迟到的监管
从2010年3月浙江杭州批准成立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始算起,中国的网络小贷已经走过了7个年头,但尚未有针对网络小贷的监管文件出台。
按照2015年7月十部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网络借贷划分为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其中,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该《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按照2008年5月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被限定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即使到后来这一限制略有突破,但仍然局限在本省范围。而网络小贷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早已将业务扩张至全国范围,显然已经不适用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规定。
除了前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目前小贷行业还没有一部正式的法规,这在一定程度造成了后期各省小贷规则的改变,以及网络小贷的无序发展。
例如,按照最初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的外部资金只能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且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但近几年,各地已经将这一杠杆比例放宽至2到3倍不等。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曾以中美对比,美国的网贷平台需要申请了美国30多个州的小贷业务牌照后,方能开展网络借贷业务,大大提高了从业成本;而在中国,遵循属地管理的小贷业务,通过互联网小贷的方式,就可以将业务扩展至全国。在他看来,中国的科技金融业务跨区域、跨行业,风险传导既快又广,因为有必要实行牌照管理。
据《棱镜》查询,2015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曾公布过一份由央行牵头起草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此外,由银监会牵头起草的《小贷公司管理办法》也曾经征求过各方意见,但均尚未正式出台。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棱镜》,由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迟迟未出,导致银监会的《小贷公司管理办法》也一直“难产”。此外,由于近几年网络小贷发展得如火如荼,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又在起草针对网络小贷的监管办法。“这两个管理办法的界限在哪里?”该人士提出疑问。
好在,监管的靴子即将落地。在今年2月份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一次会议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就指出,通过互联网开展跨区域经营的小贷业务存在一定风险,建议各地在全国性指导意见和办法出台前能够慎重批设。他还透露,银监会正在研究网络小贷相关指导意见,希望能尽快使小贷公司的全国性管理条例或办法出台。
而银监会今年4月份下发的《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 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中,《网络小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作为银监会制定类工作项目赫然在列。有市场消息称,该指导意见有望于近期正式公布。
“助贷”模式前景卜知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1月22日,全国有30家现金贷平台通过其运营主体公司或其股东持有了35张网络小贷牌照(含网络小贷公司直接开展现金贷业务)。从地域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江西和重庆地区。
而更多的未持牌的现金贷平台,也通过“助贷”等模式,突破资金限制,来做大自身业务。一旦出现风险,将传导到银行等资金合作方,这也是监管担忧的地方。
一家拥有网络小贷牌照的现金贷平台高管李文(化名)告诉《棱镜》,虽然拥有小贷牌照,但他们的资金主要仍来源于城商行,因为对于月成交额超10亿元的他们而言,2亿元的小贷注册资本远不能满足需求。
据了解,“助贷”模式下,现金贷平台一头连接着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资金方,一头连接着互联网巨头等场景方,自己则在中间承担着风控、风险兜底等角色。据李文介绍,银行偏好于一些有场景的资产,对于逾期较低的优质资产,目前银行给出的资金成本在10%左右。
但他也坦言,随着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资金成本也在攀升。去年尚不到10%,今年已经上涨到10%—12%,加上通道费、手续费这些成本,目前现金贷平台的综合成本普遍在15%左右。
对于未来放贷利率不得超过36%的限制,李文心里已有预期。虽然对于多数年化利率超过100%甚至更高的现金贷平台,尤其是payday loan(发薪日贷款)平台而言,在现阶段将利率陡降至36%无异于被判死刑。但在李文看来,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出路。
他向《棱镜》介绍,无外乎两个办法:一是选择和有流量场景的互联网平台合作,能大幅降低获客成本,从而降低利率;二是转型做相对大额、长期的产品。
李文最担心的,是监管是否会叫停“助贷”模式,重新规范网络小贷的资金来源。从近期监管风向来看,他明显感觉到银行对于资金合作正逐步收紧,就在近期,一家合作多年的城商行就终止了与他们的合作。
此外,《棱镜》从北京一家大型现金贷平台了解到,在近期趣店引发现金贷舆论风波后,他们原本准备签约资金合作的两家银行也临时变卦,“对方让我们反复说明跟趣店模式的不同,态度明显更加谨慎了。”
“助贷”一词最早由保罗希尔提出,他创建的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合作银行共同开发了“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微贷款业务模式,其目的是解决小贷公司自身资本金受限的问题。中安信业第一家由深圳市政府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小额贷款试点公司。
在前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看来,目前跟银行有资金合作的传统小贷公司,都是当地相对优秀的小贷公司,如果监管层因为网贷平台滥用助贷模式而采取“一刀切”的模式,会殃及池鱼,对正常经营的小贷平台的影响会“非常非常大”。
因此,他建议,应该先对“助贷”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再去界定助贷模式里涉及哪些金融机构,以及分别采取什么样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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棱镜·腾讯新闻出品 | 第193期
运营编辑:范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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