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教程!广东2018高考报名12月1日-10日,3+证书考生需要携带什
距离3+证书高考仅剩196天!
11月22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出通知,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高职高考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0日。
其中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6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日~10日。(广州市报名时间由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
2018年高考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2018年2月底,体检要求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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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3+证书高考12月开始报名,需要什么材料?技能证书怎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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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2018高考重要信息
●报考条件
●八类考生要特别注意
●报考实施细则
●省招委会通知全文
高考报名重要信息
报名网址
http://www.ecogd.edu.cn/pgks
(用电脑打开)
报名流程及资料
1、到报名点领取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
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
2、12月1日-6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站填资料:http://www.ecogd.edu.cn/pgks(可进入报名系统提前了解,可收藏备用,建议使用电脑报名)
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系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电子摄像,并网上交纳报考费。
需要携带
1、身份证
2、户口本原件
3、技能证书原件(3+证书考生,如无证书请同时报名计算机或英语等级考试)
4、在校证明(往届生直接携带毕业证)
▲2018高考报名简要流程图(上下滑动可看)
3、12月6日-10日,现场确认(校对报考信息、采集指纹)
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采集指纹。
注意:应届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的户口所在地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中学)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手续。
▲2018高考报名确认流程图(上下滑动可看)
报名考生
1.文科类
2.理科类
3.体育类
4.艺术类(美术、音乐)
5.“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
6.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含免试)
7.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
8.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中职生报考)
9.报名参加2018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并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
10.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考生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的规定的,可以报考。
3.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生):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4.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5.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报考。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 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6.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7. 在我省就读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迎接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8.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禁止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因作弊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被暂停参加普通高考,仍处于停考期内的;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八类考生特别注意
▲参加小高考和高职自招的考生
无论是否要参加6月份的高考考试,都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艺考生(音乐生和美术生)
2018年我省艺术类专业分为:统考、统考+校考、校考三类。
艺术生报名时应选择术科统考或校考或全选。高考报名时没有选择“校考”却参加了校考的考生,即使合格也无法被校考专业录取; 没有选择统考项的学生不能参加统考,自然也不能被统考、统考+校考类专业录取。
特别提醒艺考生,鉴于有些专业尚未划分清楚在广东的招生类别,同时为了增加填报志愿的选择面,建议同时选上术科统考和校考项(即使考生此后真的不去参加考试,也不会有影响)。
高考报名后,考生将获得《广东省2018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凭此证参加各校的校考。
▲高职“3+证书”学生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
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的复印件放入档案。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报名参加2018年1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或2018年3月份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8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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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才把户口迁到我省的考生
1.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7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籍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见附件4),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5),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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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读省
1、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人员及其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
2、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地县级(含)以上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详见附件3)。
▲报名后户口有变动的考生
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异地高考生
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的通知》要求,在高考报名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由所就读的中学初审,并由市或县(区)招生办汇总后,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
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输入《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的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或各市招生办确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审核通过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资格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随迁子女父母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
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的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尤其是艺术类考生,因艺术术科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将无法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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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考生
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其中,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并按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和残疾情况的现场确认和评估。
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准确性,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预先做好中学代码、报名点代码、报名点规模的审定确认工作。报名时,考生凭报名点(中学)派发的考生号、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后修改密码,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报考信息,按要求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然后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报考信息、采集指纹和打印报名校对表。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在确认报名现场进行补摄像。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市、县(市、区)、报名点(中学)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向考生派发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然后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上录入相关信息。具体做法是:考生先通过报名点读取身份证信息并派发考生号后,根据派发的考生号和初始密码在互联网自行录入其他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政治面貌、考生类别、毕业中学、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人特长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信息等;报考信息包括:考试科目、术科考试形式及项目、“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含证书编号)等。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书面向报名点(中学)申请备案。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报名点(中学)应将姓名中无法录入的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第三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类别分为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单考单招类、退役军人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共八大类。其中,单考单招类是指报考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的考生。单考单招类考生要兼报其他类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号则用其类别考号并须在报名时同时选择考生科类(任选一种)及对应的考试科目。
第四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理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理科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体育术科。艺术类考生(含音乐、美术)考试科目为:在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艺术术科。外语选考语种包括英语(英语听说考试单独进行)、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考生必须选考其中1门。
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含退役军人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第五条
考生可采取两种报名方式:
1.考生自行登录到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的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页后,按网页提示自行录入有关信息。
2.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上网报名,报名点可预先印好空白报名表,也可在网页上即时打印报名空白表交给考生。考生填好表后交报名点或有上网条件的人帮助录入。报名点可即时录入也可集中录入。
第六条
考生报名前,需确定参加考试县(市、区)及报名点,并到该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及初始密码,上网报名后按系统的提示到相关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
第七条
考生进入预报名网页,须认真阅读报名流程、考试要求、《考生须知》和《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并确认后,才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否则系统拒绝接受考生预报名。
第八条
考生须保管好本人的系统登录密码,以便在确认报名资格时修改个人资料、填报志愿、查询考试成绩、查询录取结果等后续环节使用。
第九条
确认报名资格时,报名点(中学)须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考生号核查是否为该考生的资料,该考生是否已经正常采集相片、指纹,并交费,核查无误后在系统进行提交确认,并打印出该考生的报名信息表。未采集相片信息的考生,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并采集相片。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中已经采集了指纹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复采集指纹信息。未采集指纹信息的,现场进行指纹信息采集。
第十条
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表中的内容,并签名确认,同时,考生须在报名表背面的《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确认。如果核对时发现有错误,请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用笔更正,再交给报名点(中学)工作人员修改,重新确认。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单考单招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含退役军人)的报名采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组织的工作方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市级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市、区)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以及及时发放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监控各县(市、区)报名工作的进程,处理个别遗留问题。县(市、区)考试机构负责各报名点(中学)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及各类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以及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或中学提供上网环境与便利,并在网上监控各报名点(中学)的工作进度,处理遗留问题的整理与申报。各报名点(中学)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在报名时监控各报名点(中学)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及其他信息采集工作的进度,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中出现的问题。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与录取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实施细则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通知原文
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复核工作。往届生户籍复核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的要求,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进行。凡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或户籍造假,一经发现,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坚决清退。
(二)加强对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为加强对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省招生办将继续联合省侨办、省民宗委对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以保证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三侨生的资格审核工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报考2018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粤侨政〔2017〕50号)要求执行。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按照《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17〕1号)要求执行。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严禁非应届在校学生报考(报考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东南大学少年班的除外)。各中学不得组织高二年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凡组织高二年级学生参加普通高考的中学,下一年度不得设立普通高考报名点,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对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要求具体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五)做好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申请的资格审查和确认评估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核工作,并组织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考生申请材料及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由各市汇总后,于2017年12月25日前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见附件7,纸质材料寄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1207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ksygzc@sina.com)。
五、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一)报名前,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应事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报名时,考生必须通过报考网站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电子摄像,并网上交纳报考费,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采集指纹。应届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的户口所在地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中学)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见附件2)进行。
(二)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1.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7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籍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见附件4),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5),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三)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的通知》要求,在高考报名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由所就读的中学初审,并由市或县(区)招生办汇总后,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输入《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的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或各市招生办确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审核通过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资格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随迁子女父母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的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尤其是艺术类考生,因艺术术科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将无法补报。
(四)报名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其中,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并按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和残疾情况的现场确认和评估。
(五)“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的复印件放入档案。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报名参加2018年1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或2018年3月份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8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六)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选报艺术类考生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再确认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类型。
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广东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院校校考或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须凭《广东省2018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参加艺术类院校(专业)组织的术科校考。高考报名时,高校未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是否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应报名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
(七)考生必须认真核实各报名点(中学)打印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签名确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认真核对省术科统考(含考试项目)或院校校考的信息。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GBK)的输入法输入,确实找不到的生僻字需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点申请备案正确姓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此为准。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核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人员及其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地县级(含)以上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详见附件3)。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地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建立。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由地级市考试机构在网上准确审核改正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九)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书面同意回原籍参加录取,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须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十)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考试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在网上交纳文化科考试费,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由相关考点收取,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六、报考数据采集
(一)报考数据采集的范围,除包括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士兵)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还包括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含免试)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单招、免试)、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中职生)、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以及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考生基本信息是考生入学、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考生的基本信息缺失、错漏将造成考生无法在教育部备案,考生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各级考试机构应派专人负责考生数据的采集和校对,保证考生基本信息的准确、完整。
(二)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全部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中的信息,用指纹采集设备采集考生指纹信息,并首次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采集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指纹和人脸特征等,以确保考生个人信息采集的真实准确,有效杜绝考生利用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顺利、准确。各市和各报名点(中学)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阅读器和指纹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实施。身份证阅读器设备安装及使用流程参照去年执行,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流程见附件8。
(三)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应配备足够的人力和设备协助报名点(中学)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及考生相片、指纹信息采集等数据采集工作。对网上报名阶段无法正常采集并上传相片的考生,工作人员须现场核查考生是否与身份证一致,并现场采集相片。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中已经采集了指纹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复采集指纹信息。未采集指纹信息的,现场进行指纹信息采集。
(四)核查考生的相片、指纹信息均按要求采集后,报名点(中学)应打印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给考生核对并补填漏输信息,考生确认无误后在表上签名,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收回该表放入档案内。考生凭校对回执在约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在省下发编排数据后)。
(五)各报名点(中学)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七、体检时间
普通高考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2018年2月底,各市招生办须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体检数据上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确定,体检要求另文通知。
八、建立电子档案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准确录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外省迁入户籍的考生及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读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体检情况,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信息采集、普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信息采集,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相关文件要求核准后在2018年5月20日~25日通过互联网输入。“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编号由各报名点(中学)凭原件审核确认。在上报有关电子档案时,如有错或更改,须及时同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保证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需体检复查的考生,各市须在2018年6月20日~23日内更正考生体检信息。
九、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必备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
2.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学生每学年的自我鉴定等,此表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
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含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4.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5.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
6.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志愿表;
7.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卡;
8.广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成绩登记表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9.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0.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1.身份证(或军人证、士兵退役证)、户口簿复印件。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必须包括1-11项内容,其中第3项按《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粤教研〔2006〕10号文)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他社会人员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4、5、6、7、8、9、10、11项目内容和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鉴定;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退役军人纸介质材料包括4、5、6、9、11。有其他档案材料的可同时提供。被高校录取考生,领取档案时,须提交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由建档中学(或单位)存入档案。
(二)补充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见附件3);
13.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见粤民宗规〔2017〕1号文,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用);
14.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见附件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用);
15.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5,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生用);
16.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随迁子女考生用);
17.地级市侨办、台办核发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身份证明”(参阅粤侨规〔2017〕1号文);
18.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特殊专业考生体检表(填报有关院校特殊专业考生用);
19.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新生有关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学生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
凡是材料复印件,都必须由检验员签名,市招生办公室盖章。
(三)建立考生档案的具体要求
1.2018年考生档案必须具备“广东省××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材料目录”,并在目录每一项表格后面加空括号,材料具备的在空括号内打“√”,并将档案材料按序装订成册。
2.基层单位在考生档案材料上签署意见和结论时,应对考生高度负责,必须用词准确、文字规范。如需对考生的某方面内容进行特殊说明,可另加附页。
3.必须准确录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中学不得漏录、错录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保证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准确无误。
十、其他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考〔2008〕33号)的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往届生)必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成绩),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均按《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执行。
(二)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政策性加分申报材料须于2018年4月10日前上报所在中学,各市汇总后于2018年4月25日前上报省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如国家对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及其它方面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将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考生提交各种报考资格证明材料时,必须确保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证明。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证明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是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基础,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必须切实加强对普通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切实规范和加强管理,确保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顺利有序。
附件:
1.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3.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借考考生申请表
4.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填写)
5.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考生填写)
6.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随迁子女考生填写)
7.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
8.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简要工作流程
9.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属性及科类、考试类型、考试科目之间关系的说明
10.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上报数据格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7年11月19日
广东中职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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