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救助温暖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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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感谢你们啦,给了孩子一份温暖。”近日,未成年被害人小华的家人接过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为小华申请的1万元社会救助金,这笔钱使得生活拮据的小华家庭又多了一份温暖。





今年7月,15岁的小华被性侵。小华家在外省贫困山区,父母身体不好,在家务农,又有年幼的弟弟妹妹在上学,家庭较为困难。为了改善家庭生计,小华随亲属外出打工。性侵案的发生给小华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也让这个家庭进一步陷入了经济困难。





该案移送到宁海县检察院后,未检科检察官专门对小华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情绪。在了解到小华家庭在获得司法救助后仍生活困难,该院启动社会化救助程序,为小华申请救助金。两天后,宁海县前童镇商会发放的1万元救助金就送到了小华家人手里。





据了解,社会化救助是为了保护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而开展的一项新举措。2015年8月,宁海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开展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社会化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入社会力量宁海县前童镇商会,由商会出资对遭受犯罪侵害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进行救济。该机制是司法救助的补充,已经通过司法救助途径获得救济但生活依然困难的,可以通过该机制获得社会化救助。





截至目前,该院已对3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小华是该院开始社会化救助以来首个接受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