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国强 苏敏:阿坝州档案馆里的七份民国任命状

钟国强 苏敏:阿坝州档案馆里的七份民国任命状

任命状是任命官吏时所用的一种公文。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公文程式》中规定了五种公文,第五种就是“状”,其适用功能是“委任职员及授赏徽章之证书”,但授赏徽章所用极少,所以当时的状主要指委任状。北洋政府1912年11月公布的《临时大总统公布公文程式令》中,将委任状正名为任命状,并与委任令同时配合使用。委任令用于公开发布,并作为档案保存于所在的机关档案室,而任命状则颁给受任者本人。所以在现今保存的档案卷宗里,我们发现较多的是委任令的档案文件,而任命状保存至今的较少。

发现于阿坝州档案馆里的任命状,是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的10年间,任命一位名叫伍步云的人,其工作经历了7次变动,军衔也从排长升至上尉,七份任命状保存非常完好,十分珍贵。任命状颁发的机构有四川善后督办公署、川康绥靖主任公署、四川省政府、四川全省保安司令等。任命状的纸张较厚,从右至左竖式固定格式,任命内容为毛笔填写。边缝盖有骑缝印章,右执留作存根,左执持作凭证,验证时,两半相对,公章应完整合一。部分任命状左下角盖有监印人和校封人的印章,部分任命状做了防伪暗印。任命状体例大体相同,但式样、大小、内容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以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的任命状为例,该任命状长20.8厘米,宽26.2厘米,纸张上边为红旗图案,正中为正四方形红色着纹饰图框,框内上部印总理遗嘱:“余致力国民革命四十年……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框内右为“四川善后督办公署任命状第2063号”,正文为“任命伍步云为陆军第□军一师三旅八团三营十二连排长 此状”,刘湘签名及印章,落款日期为“中华民国二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骑年压月盖有“四川善后督办公署”印章。在第□军之间写的部队番号上有一点污墨,刚好盖住了写的数字,据考证应是“二十一”,也就是中华民国陆军第二十一军。



任命状是历史时期的产物,因时间久远、社会动荡、保管条件差以及保存人离世等原因,留存至今且保存完好的较少。由于存量少,信息量大,式样丰富,制作精美,具有史料研究价值,任命状可以说是档案中的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