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6条政策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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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梁现瑞魏冯)11月7日,省政府正式印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给予州县包干补助,支持建立大九寨文化旅游产业振兴基金。





《意见》包含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就业和社会保障、地灾灾害防治、生态恢复保护、景区恢复发展和基础设施等10大类36条具体政策。





一问:灾后重建,财政资金如何支持?





财政政策:对州县给予包干补助支持,建立大九寨文化旅游产业振兴基金





补助资金支持。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对州县给予包干补助支持。





债券资金支持。将世界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修复保护管理、景区道路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等重建项目债券作为我省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试点。





建立大九寨文化旅游产业振兴基金。具体来说,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创意创新、旅游新业态开发、旅游产业链延伸增值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减收财力补助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对因灾财政减收较大的地区给予财力补助。





二问:遭遇严重损失,税收具体咋个算?





税收政策:符合条件可免征资源税、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资源税。针对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于因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减征7成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损失,且来源于受灾地区所得的个人。





三问:想在灾区投资,如何获得优惠?





金融政策:小额贷款公司准入门槛降低至5000万元





差异化信贷政策。启动灾后恢复重建授信审批“绿色通道”,在审批流程、授信额度等方面采取更优惠的信贷政策。





地方特殊市场准入政策。鼓励在受灾地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将注册资本金准入门槛降低至不低于5000万元等。





支持灾区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受灾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受灾地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此外,还包括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实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特色农业保险奖补政策及建立绿色理赔通道等政策。





四问:灾区农用地转用,可以边建设边报批吗?





土地: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





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用地需求。灾后恢复重建期间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在省上下达给灾区市(州)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单列管理;指标不足的,由省上调剂解决。





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涉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可以边建设边报批,由受灾县人民政府直接上报省政府,同时抄报所在市(州)人民政府备案。





五问:灾区创业,如何进行补贴?





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首办小微企业或1年以上个体户可领取1万元补贴





鼓励灾区群众自主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灾区就业困难人员,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促进灾区群众转移就业。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对接活动,免费提供岗位信息和就业服务。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灾区群众,给予一次性单程的公路、铁路或水运交通费补贴。





扩大失业保险支持范围。灾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因灾停产、歇业期间,对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截止到企业恢复生产当月,最长不超过18个月。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助金。





此外,还包括加大就业援助支持力度、组织开展免费职业培训、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给予养老保险等政策。





六问:地震再次来袭,如何提前预警?





地质灾害防治政策:开展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激励机制试点





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系统和应急响应平台。支持灾区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激励机制试点。





加强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实施方案,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七问灾区生态环境,要怎么恢复?





生态修复保护政策: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允许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先行使用林地,在规定的重建期结束后6个月内,补办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占用后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依法补偿后交还原林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优先将地震灾区符合条件的陡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优先安排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





支持九寨沟景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八问:景区重建,如何恢复生机?





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政策:开放九黄机场为国际口岸机场,鼓励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支持灾区旅游业振兴发展。重点支持阿坝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争取开放九黄机场为国际口岸机场。





支持灾区发展现代农业。支持灾区创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优先支持良繁基地、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建立小包装应急粮油储备,确保受灾地区粮食储备全覆盖。





支持灾区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支持灾区重点发展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的农产品加工、民族医药、旅游产品等产业。支持灾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灾区发展“飞地经济”,支持灾区县在“飞地园区”设立“园中园”。鼓励灾区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类企业。





此外,还包括适当放宽设立登记条件、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等政策。





九问:房子毁了,可拿到多少补助?





城乡住房重建政策:对地震受损住房实现“两类三档”补助





“两类”分别是指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受灾居民和维修加固类。





第一类,支持城乡住房重建。对因住房毁损(指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受灾居民给予住房重建资金补助。





第二类,支持城乡住房维修加固。由市(州)、县根据房屋破坏程度实行三档补助:轻微破坏1000元—3000元/户;中等破坏3000元—5000元/户;严重破坏5000元—8000元/户。





十问:受灾路段,该如何修复?





基础设施政策:适当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打造生态旅游新示范路





支持灾区基础设施建设。对灾区受损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支持力度,适当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将国道544线川主寺至九寨沟县城段,打造成为安全智慧绿色的生态旅游新示范路。





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直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特别是点多面广、单个项目小的项目,可直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