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双11”商家“七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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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到来,记者2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针对往年“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消费者关注度很高的“先涨价再打折”“有价无货”“虚构交易”等问题,工商总局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提前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做到“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目前,由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正在对部分省市2017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集中督查。督查组将在“双11”前实地调研指导阿里巴巴、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网、聚美优品等平台(网站),了解“双11”企业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风险防范措施准备情况,针对问题进行行政指导,对企业加强自治、落实平台责任、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要求,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 人民日报 》( 2017年11月03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