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吴中证&国金上证50&招商中证&信诚沪深 300】不定期份额

关于【东吴中证&国金上证50&招商中证&信诚沪深 300】不定期份额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可转债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 元,本基金将对可转债 A份额(150164)、可转债B 份额(150165)以及东吴转债(165809)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可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可转债 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 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 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可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的 3.33 倍杠杆水平,相应地,可转债 B份额的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阈值当日,可转债 B份额的净值可能已低于阈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可转债 B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阈值 0.450 元有一定差异。 

四、本基金可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 期份额折算后可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可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可转债A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东吴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原可转债 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东吴转债份额为跟踪中证转债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可转债 A 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可转债 A 份额、可转债 B 份额、东吴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可转债 A 份额、可转债 B 份额、东吴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可能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情况。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可转债 A 份额、可转债 B 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东吴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国金上证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国金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国金上证 50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 元时,国金上证50份额(场内简称:国金50;场内代码 502020)、国金上证 50A份额(场内简称:国金50A;场内代码502021)、国金上证50B份额(场内简称:国金50B;场内代码502022)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 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 2017年11月1日收盘,国金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国金上证 50 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由于国金上证 50份额、国金上证 50A份额、国金上证5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国金上证50份额、国金上证50A份额、国金上证 5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国金上证 50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3、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国金上证 50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高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国金上证 50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 1.500元有一定差异。  

4、国金上证 5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国金上证 5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国金上证5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国金上证50A 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国金上证 50份额的情况,因此国金上证5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折算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随机排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 1 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持有极小数量国金上证50份额、国金上证50A份额、国金上证 50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份而可能损失部分份额的风险。

 

2、如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暂停国金上证50 份额、国金上证50A份额、国金上证50B份额的上市交易、配对转换,以及国金上证50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国金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2000-18(免长途话费)。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场内简称:券商 B,交易代码:150201)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 0.250 元后,本基金招商中证证券公司(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基金代码:161720)、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场内简称:券商 A,交易代码:150200)及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亍近期 A 股市场波劢较大,截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近期的份额参考净值波劢情况,幵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不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 2 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亍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不折算阀值 0.250 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不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折算后本基金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份额及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的份额数量均会缩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仹),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和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仸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 仹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不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亍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月 2 日 

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信诚 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 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信诚 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 1.500 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信诚 300 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信诚 300份额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信诚 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信诚 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 300 份额。 

二、沪深 300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沪深 300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 300 份额,沪深 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 1.000 元。即原沪深 300A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沪深 300A 份额和信诚 300 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沪深 300B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沪深 300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 300 份额,沪深300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 1.000 元。即原沪深 300B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沪深 300B 份额和信诚 300 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 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 300B 份额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将比折算前杠杆水平有所提高。  

四、沪深 300A 份额、沪深 300B 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五、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信诚 300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 1.500 元有一定差异。  

六、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沪深300A 份额与沪深 300B 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信诚 300 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xcfunds.com 了解或咨询详请。 

七、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1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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