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9月梧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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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1至9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1.6%





梧州日报讯(记者苏云燕)今年以来,我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协调统筹,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据有关部门监测,1~9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6%。





今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书,将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强化政府责任,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为有效分析我市当天空气污染状况,相关部门对主城区及周边进行大气立体环境走航观测,走航范围基本覆盖三城区主要道路及主要工业园区,并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编制日报、周报、月报、年报,进行城区横向、年度纵向对比。





我市还相继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空气预警及处置工作制度、秋冬季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方案等系列方案,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相关部门先后开展市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三车”(渣土运输车、沙石等建筑材料散装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运输车)整治、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燃煤小锅炉整治等多项专项整治。





为科学有序地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同时,全市推广使用天然气,完成梧州市天然气专供管道建设,推进藤县、岑溪项目建设,并有序推进“煤改气”工作,全市已有8台锅炉完成改造。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划定、PM2.5限期达标规划编制等工作。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还将加强新能源应用推广,加快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全力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和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电源点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