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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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纪委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红网时刻10月31日讯(通讯员 冉春雷 湘潭分站记者 曹维)日前,湘潭市纪委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湘潭县中路铺镇大湾桥村原支部书记李志强、村主任胡意明虚造工程支出、违规开支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大湾桥村虚造工程项目支出99498元,用于烟酒招待及发放个人补助,其中李志强领取4000元,胡意明领取2000元。2015年度,大湾桥村超标准公务接待,消费高档菜品、酒水37560元。李志强、胡意明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湘潭县谭家山镇原长塘村支部书记唐声亮虚列工程、违规处理争资争项费用问题。2015年11月,唐声亮违反财经纪律,虚列工程项目款12万元,违规处理争资争项费用。唐声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湘乡市东郊乡柘塘村原村主任兼报账员易菊云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易菊云伙同他人,通过虚增项目开支套取国家财政资金268320元,并将其中的178820元留作私用,收受他人感谢费11000元。易菊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湘乡市潭市镇九仑村原村主任曹珍意虚报冒领骗取国家公路建设补助款问题。2015年1月,曹珍意在给大坪村施工硬化道路时,将村民自筹资金、集资硬化的公路,作为国家补助项目,引导市交通局进行验收,骗取国家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款7.04万元。曹珍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严肃查处这些腐败问题,体现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要“零容忍”,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本单位和本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的力度,认真分析在清理核查阶段所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