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郊每户宅基地不得超13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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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钱建芬





有山有水有乡愁,南京美丽乡村建设再次升级!10月30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南京市农民住房户型指导性设计方案推广实施办法》,办法中不仅明确了农民建房标准,同时列出明确时间表,在农村推广打造简洁、沉稳、素雅、淡朴的江南民居风格。





注意!农村建房不得超过这个标准





很多人都知道,现在农村自建房已经不像以前那么随意了,宅基地建房之前都要经过严格的报批手续。此次办法明确了农民建房标准。





农民住房一户一宅,尽可能利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闲置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得占用一般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近郊或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镇街,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0平方米;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70平方米。





政府无偿提供户型施工设计方案





以后,南京乡村民居会是什么风格呢?





据了解,南京农民住房打造的是简洁、沉稳、素雅、淡朴的江南民居风格。南京正开展户型方案施工图设计,2017年底前,市规划局牵头完成全部户型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并指导农民选择使用。





每年10个村子按照户型方案改建住房





办法中还明确了农民住房户型指导性设计方案推广时间表。今年年底前,南京将选择1—2个规划布点村开展试点。2018年起,每年要有10个左右的村按照户型方案改建(或新建)农民住房;力争到2020年,农民住房户型方案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呈现农村建筑特色新风貌。





在办理新建(或改建)农民住房审批手续时,各区也要积极引导农民选用户型方案。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整村改造的村庄,原则上须按照户型方案外立面或推荐的屋面、窗样、门洞、屋脊、瓦当、滴水等具有本土特色的建筑构件进行改造。





采用户型方案新建达10户以上有奖补





办法中还明确户型奖补标准。对列入试点的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采用户型方案进行新建(或改建)达到10户以上的,按照每户1.7万元的标准奖补到村集体(参照危旧房改造标准),在示范村市级专项奖补资金中安排;对未列入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农民自主实施户型方案新建和改建的,由各区自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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