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次摸清自然资源“家底” 离任审计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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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彭一苇、通讯员李雪梅)湖北省自然资源的“家底”如何,是怎样分布的?27日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获悉,我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已经完成,其成果将用于干部离任时客观评价其是否尽到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





此次普查历时三年,覆盖全省国土面积约18.59万平方公里,包含全省所有17个市州、林区,共39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37个县、2个自治县和1个林区,总计103个县级行政区,首次获取了覆盖全省国土、无缝隙的海量地理国情数据。





普查全面查清了我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山水林田湖草”等地表自然资源要素和人工设施的现状及其空间分布。普查显示,我省平原面积占全省陆地国土面积的23.33%,丘陵面积占12.78%,山地面积占48.06%。全省林草覆盖面积为103288.30平方千米,林草覆盖面积较大的十堰、恩施州、宜昌占全省的50.70%。





全省单条长度500米以上的河流,总长度超过10万公里(千米),达109372.94千米,其中,十堰市河流累计长度最长,达到21686.23千米。全省单个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湖泊总面积为2793.08平方千米。按面积统计,29.10%的湖泊分布在武汉市,24.44%分布在荆州市,10.56%分布在黄石市。





普查还显示,全省荒漠与裸露地面积748.47平方千米。按面积统计,25.58%的荒漠与裸露地分布在黄冈市,荒漠与裸露地面积较大的黄冈、宜昌、襄阳等三市占全省的46.25%。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何保国表示,此次普查掌握了我省地理国情“家底”,建成了普查数据库系统,数据之大、要素之多、精度之高,均创造了我省历史。普查成果除了用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还将用于多规合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精准扶贫、自然资源承载力分析和发展潜力等重大工程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地理国情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