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卖吗?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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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卖吗?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

       生活中有的人贷款买了房子,但是在还款一段时间后因为各种原因而不得将房子出售,也就是房子贷款没还完的就将其出售,对于这种情况的房子可以卖吗?

  一、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卖吗?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房产,只有将剩余房贷还清后才可以出售。具体可先由卖房人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将欠款还清,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再正常出售。

  如果卖房人提出,要求一次性付款,然后用你的购房款去偿还银行贷款,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你应慎重,此项操作风险很大,最好在专业人员的陪同或指导下办理。

  二、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

  首先按揭购房的人需要在开发商的同意下才能做转按揭,还需要由开发商出面与银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买卖双方必须到贷款银行进行询问,确定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办理转按揭。

  其次,对符合交易条件的买卖双方按贷款银行的要求办理转按揭手续。

  目前我国银行不存在转按揭手续,而是采用原房主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拿回房产证后,新购房者再办理贷款的方式进行。

  三、简而言之:

  具体操作要分情况看,如果买家是全款购买的话,就比较简单了,卖家只需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一般银行还贷满一年以后提前还款是不收违约金的),然后将房子解押就可以了。但如果买家也需要贷款的话,这时就需要办理转按揭了。所谓“转按揭”就是指在房子的房贷还没有还清前,房主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子,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

  没还清房贷的房子如果要出售,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选择提前还贷,二是选择办理转按揭。

  综上,理论上,按照我国政策,以贷款形式购买的住房在房贷未还清之前直接转卖是无效的。因为贷款没付清,房产证应该是押在银行里。但实际操作中有变通之法(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二手房交易)。有两种办法可以转让:

  方法一:先将所贷房款还清,将房产证拿出来,然后再卖出去。

  方法二:转按揭,这是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只要你的买家想贷款,而你的所贷款银行又可办转按揭的,就可以办理。转按揭通俗的说就是,你把房产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跟银行请变更借款人,把剩余的按揭转到这个二手买家身上。至于怎么转按揭,可以详细问下银行。

  注意:有些地方暂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转按揭业务,在转卖未还清贷款的房产之前先了解清楚。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那么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

  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15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根据贷款年限有所变化,以下是2013年最新贷款利率表,(各银行根据房屋情况利率有所上浮)。

  一、申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

  二、贷款金额

  1.住宅类房屋:贷款额最高可达到评估价的70%-80%

  2.公寓类房屋: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60%

  3.别墅类房屋: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70%

  4.商业类房屋: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60%

  三、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四、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做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要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