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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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今年年底,各设区市按病种收费付费的不少于100个;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





根据《方案》,浙江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其中,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方案》提出,严格理清基本医保责任边界,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总额控制指标应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医疗机构等适当倾斜。





同时,支持推进分级诊疗,结合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适当延长处方用药时限,患者可凭处方自由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到医疗机构外购药;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转诊患者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