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石碑记录了百年前罗平的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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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罗平法院

罗平地处我国西南边陲,山高路远,交通极为不便,经济文化更是远远落后于中原地区,在历代统治者眼中,包括罗平在内的云贵地区都被视为蛮荒之地。

无论秦汉时期的漏卧侯国,还是后来的罗雄部族、南宋时的自杞国,乃至元朝设立了罗雄州,把罗平纳入中央政府版图后,均没有关于罗平司法裁判的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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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碑上的司法裁判这块石碑记录了百年前罗平的一起案件!

在罗平县罗雄街道偏头山,有一块屹立了近200年的石碑,碑文记录了清朝道光年间发生在罗平的一起案件,这是目前可考的关于罗平地区司法裁判的最早案例,并且还勒石公开裁判文书,让我们对大清王朝的司法制度有了全新的认识。

今天,我们就通过这块立于道光十五年石碑,来了解一下这件罗平历史上的案件。

这块石碑记录了百年前罗平的一起案件!
碑文内容摘录如下“给示勒石遵守以垂永久事照得南路四哨原为入省之通衢而设老补歹系属尾哨路途较远夫役冗繁非别哨可比是以领种哨地十二分其新补歹白石岩二村原系老补歹子寨每寨分种六分所有钱粮及往来公文夫役各应一半自前明立定章程乃近来子寨往往误公每有公事到境所需夫役该子寨延不承应多至贻累老寨实属劳逸不均兹因新补歹寨民杨开升与向朝卿等争控伙头公地当经本州讯将此地断归子寨耕管至于夫役公事分票办理各应一半夫役自行催赶毋许再累老寨两造允服除甘结存奉备查外合行给示勒石遵守为此示仰老补歹新补歹白石岩等寨人等知悉嗣后凡有夫役公事到境务遵断案承办俾事有专人责而公事不致贻误如子寨再敢玩误公事贻累老寨准即禀案以凭从严提究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

从碑文内容可知,该案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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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家,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因而土地纠纷历来都是最主要的民间纠纷之一。

该案产生的原因是:新补歹、白石岩二村本系老补歹子寨,每村分种六分哨地,但是“子寨往往误公,每有公事到境,所需夫役该子寨延不承应,多至贻累老寨,实属劳逸不均。”因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最终引起争控伙头公地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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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府裁判:双方争议的伙头公地归子寨耕管,至于夫役公事分票办理各应一半,夫役自行催赶,毋许再累老寨。裁决后,各方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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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裁决得以较好地执行,避免再起纷争,州府“给示勒石遵守”,对裁决进行了公示,以便老补歹、新补歹、白石岩等寨人等知悉裁决内容,“嗣后凡有夫役公事到境,务遵断案承办”,否则“从严提究,决不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