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认定工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认定工

各县(市)区科技局、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区域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引领作用,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省级高新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按照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所辖地区的园区发展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省级高新区。

  二、请提出申报省级高新区的相关单位,认真填报辽宁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书(见附件2),将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于11月8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将申报信息统一汇总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联系人:王英彤

  电话: 2835666 电子邮箱:yksgxk@163.com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书

(详情请见营口科技网)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认定工